本人目前在國外。
昨天下午3點整左右在學校要去上課時,因為圖書館的樓梯間燈光不足。
而沒注意還有最後一階梯沒有踩到,而不小心踩空。
並且,腳踝扭到。
圖書館人員看到就趕緊拿一張椅子,扶我到椅子上。
約 20分鐘後,校醫才給冰袋敷在腳上。
(之後就在學校坐著休息)
6點多到家後,有趕緊又再次冰敷。斷斷續續一直到晚上11點多 (期間和睡覺時都有加貼藥布。)
請問,冰敷要幾天?
一天聽說3~4次,每次10~20分鐘,中間休息一回。
熱敷何時開始比較好? 一天幾次? 一次多久? 中間休息多久?
因為,國外醫療擔心需要預約才能看到診 (一般診所)。怕耽誤時間,也覺得如果可以就不要去看診,休息、貼藥膏和敷就好。
請問,貼藥膏 實用嗎?
另外,目前腳踝粉色、圓圓的、微腫 (微凸),走動時有點痠痛 (還會一拐一拐、有點小麻),坐著和平放都沒事 (不會覺得痛或是怪怪的。)
PS: 是撞到一般腳踝,邊邊那個骨頭突出的地方。)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