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 驗傷單的認定

2015-05-02 6:39 pm
車禍 送醫 [傷者目測是皮外傷]也沒車損 但是我錯 對方也表示沒事就好[開驗傷單]

隔日' 換院 變嚴重 在隔幾日換院 又更嚴重ㄌ[都有診斷證明書]

'撈到'變成 手斷ㄌ 陀臼 拉傷 發炎 蜂巫姓組職炎等''''''''''''''''

請問各位先知大德'這也要全算我的嗎?未免也太明顯ㄌ吧

不是依照當天所開立得為準嗎!

回答 (5)

2015-05-03 9:43 am
✔ 最佳答案
1.對方每張驗傷單(或醫生證明)都拿給你看?有點怪..我遇到經驗是.... 他只拿出對他最有利的一兩張出來
2.算你的?若他只要求醫藥費..您就快點和對方和解吧.賠他醫藥費 再多包個紅包給他...免得到時候不小心他有高手指點..跟你要求天價 不然就拿告你過失傷害來要脅你...( 畢竟 你都說了 過失的責任在你)
3.依照當天開立為準?誰說的?
我的經驗是..對方完完全全沒怎樣的離開 第五天才去就診 說自己多嚴重...結果..
英明的法院採信對方的證明
結論...建議別硬碰硬..法官的腦子裝什麼想什麼你不知道...不要去賭這個東西

2015-05-04 02:47:29 補充:
To九層塔大大 (非挑釁也非抬槓 因切身之痛 只是想請問 求解 )

不是依照當天所開立得為準嗎! <<不見得吧 有的傷勢沒有第一時間發作 好比你說的發炎等等 都不見得會是第一時間就反映在傷勢上

醫生也不能平白無故開診斷證明 一定要對方的身體的確有這些傷勢 醫生才可以開立診斷證明的 不過 就算有傷勢 也必須是因為你撞傷所造成的 才可以算到你頭上

若是告訴人存心不良 拿非第一時間能發現傷勢的理由這點 來說他確實受傷 (譬如說腦震盪 頸椎創傷..) 把自己套到這個公式當中自稱受傷 又拿到醫生很明確的證明--指出..病患傷勢是因為此事故引起..
如此..被告有任何方法為自己辯護嗎?
參考: 切身之痛
2015-05-04 6: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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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3 4:28 am
世界上很多地方都試過車禍後人無表面傷痕,但送院後不到一天就情況惡化最後死亡。香港久不久就有這樣的意外,連破皮也沒有但最後卻死掉,那是因為內出血或臟器受傷導致器官衰竭,表面是完全看不出來的。傳聞六,七十年代香港警察喜歡用電話簿墊在犯人身上行私刑用大鐵鎚重重鎚打電話簿,就是因為找不到表面傷痕,不怕被當事人控告。
2015-05-02 9:16 pm
撞到

破皮

腦震盪

腦壓過高死亡




你該不會以為第一家診所開立破皮診斷書法官一定要採用吧?
2015-05-02 8:47 pm
未免也太明顯ㄌ吧<<<哪裡明顯???明顯什麼???

不是依照當天所開立得為準嗎! <<不見得吧 有的傷勢沒有第一時間發作 好比你說的發炎等等 都不見得會是第一時間就反映在傷勢上

醫生也不能平白無故開診斷證明 一定要對方的身體的確有這些傷勢 醫生才可以開立診斷證明的 不過 就算有傷勢 也必須是因為你撞傷所造成的 才可以算到你頭上

如果你有疑慮 你可以不要和解 讓法院去裁決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19:0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502000010KK0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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