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了二十五年多,每天都會浮演自己的過去,每天都會想起她給我的痛苦,很分心,完全沒有動力去面對生活中的需要!我決定寫下來,希望可以放底我的過去,放下我二十五年多的痛。
到了今天決定不再與我母親聯絡,我對她死心了,一直忍着,直到自己憂鬱,為的是「孝」。從十歲左右已經有自殺傾向,經常想死但怕痛。我從來沒有見過自己的父親,連他是誰也不知道。小時候由外婆帶大,十歲開始跟母親生活。惡夢開始了,經常自己一個人自閉,一週見只見母親一至兩天,每次母親在家時,我都要挨打,返學时週身傷痕,好無面。我一直一個人生活,甚少與人接觸,有了朋友,我母親就去我朋友面前告狀。有一次,我返了教會,有一位姐姐好疼我,那年我生日是我第一次收花;我母親知道了,就去教會裡說這姐姐帶壞了我,投訴這姐姐令我反叛,這姐姐也被責備,人們只會信大人講的話,小朋友就算被屈都只可以忍,那時我沒有面子去見教會的人了。
因母親工作到淩晨,每晚我獨自一人在家中﹐好驚!都會在床上等到母親回家才敢入睡,等的時候,抱著最愛的加菲公仔哭泣,母親不知道的,我的痛苦也不敢同她說,因我知她只會大聲駡我:「你母親也痛苦,不是只有你呀!你最好快些大,不需要我養!」這些傷害我心的說話,已聽過無數次了。我因夜睡,無心上學,到了初中,開始逃學,認識了逃學的朋友。
母親開始富起來,搬了去香港的豪宅,那是我人生最痛苦的時候,她搬只預備她自己與男友居住,母親要求我離開她,當時我只有十七歲。因讀書不成,也無一技之長,要生存下去,有什麼方法?我不懂得工廠,也不懂得政府支助,我預期要睡在街上,不如賣出我的身子,賺些錢好比睡在街上被強姦。我就把第一次的貞操賣了出去,因自己什麼都不懂,自己收了三千。用這些錢立即去租了一個房間,五十尺左右,從此我行了三年的賣身生活。而告訴母親我在卡拉OK內打碟。
這樣的生活誰會開心?我每天都要找方法麻醉自己。開始時用酒,慢慢用毒品。其實覺得自己好垃圾,也不知道前路會怎樣,有什麼辦法去改變?我有什麼可以選擇?
賣身了三年,有機會再接觸了教會,我決定改變,我不想再沉淪下去,返教會,找了正當工作,因錢少,住在教會中。但我母親仍沒有變,她知我返教會,又去教會告狀,我就受着這精神折磨活下去。
過了十多年,我有自己的家庭了,我母親駡我嫁給一個無錢無用的男人,對我來說,這男人是大學剛畢業,要給他時間呀!起碼他原意養我和愛我。過了不多日子,我母親把她手上的房屋全賣掉,並說這里的錢足夠她一生老了時享褔。母親告訴我,她辛苦賺來的錢,要自己用盡才會對得起她自己!我聽到了,我越恨她!每次與母親聯絡,都會分享她的環遊世界的經歷,她越講我越痛!老公與我每天擔心下個月的生活費,而我母親每星期告訴我她環遊世界的開心時光!
我已長期有憂鬱,我想解決,曾經拿起決心告訴我母親我十七歲時她趕我出門的痛苦,但她只講一句:「你說我錯,是因你想拿我的錢! 」天呀!我不想再痛了,我與母親保持聯絡是為了「孝」,但繼續下去,我的憂鬱會越來越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