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所謂「肇事」,是指動力交通工具之駕駛人,發生交通意外事故之情形。例如駕駛汽機車與其他人車發生交通事故,不論是否有人傷亡均屬之。
所謂「逃逸」,是指動力交通工具之駕駛人,於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時,致人傷亡卻未盡下車察看之義務,而離開現埸之行為。
「肇事逃逸罪」客觀構成要件中必須有人受傷或死亡,而肇事者卻未留在現場處理進而離開現場之情形。因此凡是有人受傷之車禍,肇事者均不應隨便離開現場,否則便可能構成刑法上之肇事逃逸罪。
Q1.該如何防止 被告 肇事逃逸 可以到警局備案嗎 如果對方來告 肇逃 這樣到警局備案有效嗎?
如果有個人發生車禍,但對於已經發生死傷之結果完全不知道,或者是被害人當場拒絕就醫或到安全處所,導致肇事者認為被害人可以自由行動、安全無虞,可以說是『對於公共安全顯然不生任何危害』,就逕行離開現場的話,肇事者主觀上並沒有要逃逸的意思,當然就不應該以肇事逃逸罪法條處罰。
如果對方有受傷,即便你是被撞,沒有過失責任,對方也只是小傷,但你不能認為沒什麼事,就逕行離開現場的,這樣會涉及肇事逃逸罪的。要防止被告肇事逃逸,最有保障的,就是發生事故當時,當下就報警處理。
對方未提告你肇逃之前,你事後報警的話,基本上就不會有肇逃的問題了,但你要有對方的個資,報警才有效用的。
Q2.還是當場 請撞到我 或是 我撞到的被害人 留資料下來 如:名字.電話.車牌號碼.哪牌的汽機車 留資料後再開走 這樣如果被告肇逃的話 拿留下來的資料 有效防止被告肇逃嗎?
肇事逃逸罪,不問駕駛人有無過失;亦即,駕駛人於車禍發生時,應留置現場等待或協助救護,並確認被害人已獲得救護、或無隱瞞而使被害人、執法人員或其他相關人員得知其真實身分、或得被害人同意後,始得離去;若駕駛人僅委由他人處理或撥打救護專線請求救助,而隱匿其身分,或自認被害人並無受傷或傷無大礙,即可不待確認被害人已否獲得救護、不待檢、警等相關執法人員到場處理善後事宜,即自行離去,縱使駕駛人對此車禍無任何過失,也應成立「肇事逃逸罪」。
如果雙方沒有隱瞞,有各自留下姓名與連絡電話及地址的話,基本上可推定當事人並無逃逸之本意,是不會有肇事逃逸的問題的。
Q3.如果是撞到腳踏車或行人 要如何解決?
不管是撞到腳踏車或行人,只要有人受傷,就必須報警處理,並將傷者送醫治療,否則就會有肇事逃逸罪的成立的。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