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 被告 肇事逃逸

2015-04-30 1:27 am
如果被別人撞 他有下車來關心 我自己也覺得沒關係 之後開走 或者 因為我或對方要趕時間 所以先開走(有下來關心傷事.比較小的擦傷之類的) 自己覺得沒關係 會不會對方走了之後反而來告我 肇事逃逸呢 或者我撞到 別人 我有下來關心 對方說沒關係 反而走了告我肇事逃逸呢

Q1.該如何防止 被告 肇事逃逸 可以到警局備案嗎 如果對方來告 肇逃 這樣到警局備案有效嗎

Q2.還是當場 請撞到我 或是 我撞到的被害人 留資料下來 如:名字.電話.車牌號碼.哪牌的汽機車 留資料後再開走 這樣如果被告肇逃的話 拿留下來的資料 有效防止被告肇逃嗎?

Q3.如果是撞到腳踏車或行人 要如何解決

因為友人 有發生類似情形 除了花了1萬多跟對方和解 還需到法院 判審 結果 駕照被吊銷3年 還罰了一些錢 所以想知道如何防止 被對方告肇逃

麻煩有經驗或者有些建議的大大 幫忙解答 謝謝您

回答 (3)

2015-04-30 2:43 am
✔ 最佳答案
所謂「肇事」,是指動力交通工具之駕駛人,發生交通意外事故之情形。例如駕駛汽機車與其他人車發生交通事故,不論是否有人傷亡均屬之。
所謂「逃逸」,是指動力交通工具之駕駛人,於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時,致人傷亡卻未盡下車察看之義務,而離開現埸之行為。

「肇事逃逸罪」客觀構成要件中必須有人受傷或死亡,而肇事者卻未留在現場處理進而離開現場之情形。因此凡是有人受傷之車禍,肇事者均不應隨便離開現場,否則便可能構成刑法上之肇事逃逸罪。


Q1.該如何防止 被告 肇事逃逸 可以到警局備案嗎 如果對方來告 肇逃 這樣到警局備案有效嗎?
如果有個人發生車禍,但對於已經發生死傷之結果完全不知道,或者是被害人當場拒絕就醫或到安全處所,導致肇事者認為被害人可以自由行動、安全無虞,可以說是『對於公共安全顯然不生任何危害』,就逕行離開現場的話,肇事者主觀上並沒有要逃逸的意思,當然就不應該以肇事逃逸罪法條處罰。
如果對方有受傷,即便你是被撞,沒有過失責任,對方也只是小傷,但你不能認為沒什麼事,就逕行離開現場的,這樣會涉及肇事逃逸罪的。要防止被告肇事逃逸,最有保障的,就是發生事故當時,當下就報警處理。
對方未提告你肇逃之前,你事後報警的話,基本上就不會有肇逃的問題了,但你要有對方的個資,報警才有效用的。

Q2.還是當場 請撞到我 或是 我撞到的被害人 留資料下來 如:名字.電話.車牌號碼.哪牌的汽機車 留資料後再開走 這樣如果被告肇逃的話 拿留下來的資料 有效防止被告肇逃嗎?
肇事逃逸罪,不問駕駛人有無過失;亦即,駕駛人於車禍發生時,應留置現場等待或協助救護,並確認被害人已獲得救護、或無隱瞞而使被害人、執法人員或其他相關人員得知其真實身分、或得被害人同意後,始得離去;若駕駛人僅委由他人處理或撥打救護專線請求救助,而隱匿其身分,或自認被害人並無受傷或傷無大礙,即可不待確認被害人已否獲得救護、不待檢、警等相關執法人員到場處理善後事宜,即自行離去,縱使駕駛人對此車禍無任何過失,也應成立「肇事逃逸罪」。
如果雙方沒有隱瞞,有各自留下姓名與連絡電話及地址的話,基本上可推定當事人並無逃逸之本意,是不會有肇事逃逸的問題的。

Q3.如果是撞到腳踏車或行人 要如何解決?
不管是撞到腳踏車或行人,只要有人受傷,就必須報警處理,並將傷者送醫治療,否則就會有肇事逃逸罪的成立的。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參考: 芝柏錶+系統工程師的居酒屋
2015-07-04 1:53 pm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k
2015-04-30 2: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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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如果被別人撞 他有下車來關心 我自己也覺得沒關係 之後開走 或者 因為我或對方要趕時間 所以先開走(有下來關心傷事.比較小的擦傷之類的) 自己覺得沒關係 會不會對方走了之後反而來告我 肇事逃逸呢 或者我撞到 別人 我有下來關心 對方說沒關係 反而走了告我肇事逃逸呢

回答:在缺乏有力的人証、物証的情況下,的確 有可能 陷入 各說各話 的情況(「口說 無憑據」,反正 現場缺乏有力的人証、物証的情況,你愛怎麼樣 掰,都行)








問題:Q1.該如何防止 被告 肇事逃逸 可以到警局備案嗎 如果對方來告 肇逃 這樣到警局備案有效嗎

回答:一,裝設「行車記錄器」;二,行車比較小的擦撞,萬勿 掉以輕心(勿 因為要趕時間 所以先開走),切記得立即打110電話報警,要求警員到現場處理做記錄









問題:Q2.還是當場 請撞到我 或是 我撞到的被害人 留資料下來 如:名字.電話.車牌號碼.哪牌的汽機車 留資料後再開走 這樣如果被告肇逃的話 拿留下來的資料 有效防止被告肇逃嗎?

回答:你撞到的被害人 對方留資料下來 如:對方名字.電話.車牌號碼.對方哪牌的汽機車 對方留資料後再開走 這樣 只是「薄弱 証據力 的証據」;比較妥善的方式,還是:一,裝設「行車記錄器」;二,行車比較小的擦撞,萬勿 掉以輕心(勿 因為要趕時間 所以先開走),切記得立即打110電話報警,要求警員到現場處理做記錄











問題:Q3.如果是撞到腳踏車或行人 要如何解決

因為友人 有發生類似情形 除了花了1萬多跟對方和解 還需到法院 判審 結果 駕照被吊銷3年 還罰了一些錢 所以想知道如何防止 被對方告肇逃 麻煩有經驗或者有些建議的大大 幫忙解答 謝謝您

回答:

有時候你片面 擅自覺得 很輕微 很微小的擦撞,受害者回家之後 覺得 腦震盪 或者 只是 心有不甘被敷衍了事,受害者回家之後 的確可能打110電話報警,說你 肇事 逃避

在缺乏有力的人証、物証的情況下,的確 有可能 陷入 各說各話 的情況(「口說 無憑據」,反正 現場缺乏有力的人証、物証的情況,雙方 愛怎麼樣 掰,都行)

比較妥善的方式,還是:一,裝設「行車記錄器」;二,行車比較小的擦撞,萬勿 掉以輕心(勿 因為要趕時間 所以先開走),切記得立即打110電話報警,要求警員到現場處理做記錄








雖然 電視廣告 某某新安X京保險公司呼籲 保戶 打電話叫保險員到現場處理;保險公司保險員到現場 這樣 保險員「口供」只是「薄弱 証據力 的証據」(有保險員「口供」,總比完全沒有人証、物証的情況來得好一點點)  最穩妥方式:還是 立即打110電話報警,要求警員到現場處理做記錄

到現場處理的警員「目擊 口供」,「証據力 強」,警員的「目擊 口供 証詞」和 監視器畫面 最容易取信法官
參考: 人証、物証的「証據力 強弱」,証據是否成立,証據是否被承審法官採信,是由承審法官心理決定,不是由 控辯雙方 決定,更不是由到現場處理的警員 決定

收錄日期: 2021-04-16 16:38:1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429000015KK04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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