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會構成重利罪嗎?

2015-04-27 1:49 am
前陣子我的朋友A跟我借錢說要去投資
我原本不想借,但他又說會給我月利率10%,讓我有點心動
但我考慮到這樣算是刑法重利罪,還是拒絕他了

A昨天又來找我,說重利罪的構成要件是乘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

A說他是要借我的錢去投資,每個月報酬率是20%,他賺中間10%的利差,所以我並不是乘他急迫、輕率或無經驗時把錢借給他

他說把這些寫在借據裡,這樣我就不構成重利罪了

請問他說的是事實嗎?
更新1:

感謝芝柏錶您的回答 但按照條文來看,他跟我借錢去投資,還計劃好獲利,因此並非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不是應該不構成刑法重利罪嗎? 我有詢問他是投資什麼項目,但他也不肯說 但我錢借給他,他要怎麼用是他的自由 在我事先並不知道他要投資什麼的狀況下,他把我借他的錢用月利率20%借給別人,犯了重利罪 請問我會有責任嗎?

回答 (4)

2015-04-27 2:32 am
✔ 最佳答案
重利罪,依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規定,乘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的重利者,構成重利罪。所謂與原本顯不相當的重利,實務上認為應就原本利率、時期核算及參酌當地的經濟狀況,較一般債務的利息,顯有特殊的超額而言。又該條需貸與人有明知他人急迫而利用機會而貸與,始足成立本罪。

實務上現認定重利罪,類以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約定利率,不得超過年息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的利息無請求權,如債權人收取年息百分之三十以上,則有構成重利罪之虞。

你朋友A想跟你借錢說要去投資,月利率給你10%,如換算年利率則高達120%,與民法所規定之最高法定年利率20%相差甚遠,又他人若無急迫,不會去借這麼高的利息,依上述之說明,成立重利罪之可能性是相當高的。況且你朋友之投資,獲利竟能高於你的一倍,極有可能是投資地下錢莊,日後若被查獲,恐會吃上官司。因此建議你,此事要慎重考慮,才能免於後顧之憂。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參考: 芝柏錶+系統工程師的居酒屋
2015-04-27 7:40 pm

1.投資 他要給你10%是不構成重利罪沒錯 但是投資有賺有賠 要是到時候跟你說賠光了 你也不可以跟他要

2.你們是借貸跟投資關係 他要拿去用在壞的地方是不會影響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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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7 7:39 am
A說他是要借我的錢去投資,每個月報酬率是20%,他賺中間10%的利差,所以我並不是乘他急迫、輕率或無經驗時把錢借給他

他說把這些寫在借據裡,這樣我就不構成重利罪了<<<<她還不出錢來 去法院告你重利罪的時候 說詞就不一樣了
2015-04-27 2:21 am
投資有風險,你朋友不一定嬴,可能會輸,輸了找甚麼來還你?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18: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426000015KK0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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