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位朋友曾經是有在台北一家好像是做綠化的公司工作
而他本身因該是工地那裡的班長
聽她說她好像做了滿多年的
但據說後期要結尾的時候老闆並沒有給他總薪水
我再說些細節的部分
據說好像是每月發薪日時,那老闆一直說些推託之詞
是不知道說甚麼,但直白一點的意思我想就是沒錢發薪水給底下工作的工人們
而後來因為底下員工們的抱怨讓我這位朋友備感壓力
不得已他只好拿出"自己的錢" 發薪給底下的人讓他們都安心
而這個日子似乎持續一段很長的時間
直到我這位朋友最後因為都拿不到老闆的薪水而離職了
他為了做到最好 可是"捨了自己的30萬" 代替老闆發薪水給工作夥伴.....
可他連一筆他該有的薪水都沒拿到.....
聽他說他是有跟這位女老闆告上法律官司,但好像打輸
所以這些錢財也都回不來
我有跟他說過在那段期間的一些財務上面的收據(證據)是否有留
但他說當時老闆都叫他把收據要給她(老闆)
所以這裡也就是說相關的證據都被先拿走了,相對的法律之戰也會走向失敗
這位朋友他是屬於好好先生那型的,相對的工作努力非常敬佩
我對於他的遭遇實在是有點想幫助但卻也談不上甚麼可以幫忙的......
他早期是個不錯的獸醫,薪水收錄好像很不錯,但似乎是什麼早年口蹄疫風暴
所以導致他當時離開了自己的本業而轉換跑道去換這種綠化工程的工作
我這裡想問如果證據不足真的就無法再去追回錢嗎?
還有甚麼辦法可以去找尋一些線索呢?
希望有這方面且法律厲害的網友們能透知些嗎? 感謝
更新1:
最前面第四行的她是他喔,人字旁的他,不小心打錯字
更新2:
回f:其實當時我就有提醒過他,當期是很有問題的,只是他還是沒聽我的意見 權益達人 :好,我會再寄信給你
更新3:
回f:恩 回權益達人:我是有寄信給你了,但突然又要我打電話給你,我是覺得有些怪,我認為你直接在這裡回覆我的問題其實就可以了,畢竟別人可能也有類似的問題可從你的回覆中看到期望的答案來做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