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假冒他人

2015-04-20 7:07 pm
最近有人在網上假冒我,經常用我的電話號碼去胡亂申請一些服務,令我經常接收到一些自己沒申請過的服務查詢電話。請問可以如何處理

回答 (5)

2015-04-20 9:12 pm
✔ 最佳答案
任何人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透過互聯網進入遠程電腦系統,意圖犯罪、意圖欺騙、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或不誠實地意圖導致他人蒙受損失,即觸犯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61條。

「黑客」即非法入侵他人電腦。犯案者往往利用惡意黑客所編寫的多種不同程式,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取用電腦,或誤用他人的帳戶身分或密碼進入他人電腦系統。

黑客活動的意圖各異,但可歸納如下:

為“貪玩”而瀏覽你的電腦系統資料;
誤用電腦系統,在網上發動進一步攻擊;
擾亂或摧毀他人努力工作的成果和電腦檔案;
先取得你的重要資料(例如姓名、密碼、信用卡帳戶),再利用你的身分干犯其他罪行;
在資料外泄的網絡或電腦系統進行其他非法活動。
最常見的黑客是一些對電腦略懂皮毛者或電腦新手,且往往是年輕而缺乏責任感的一輩。他們不知道黑客工具的性能、不了解其黑客行為的影響,亦不關心這種行為的後果。

個人建議:呢個時候你應該報警。
2015-04-21 12:25 am
1/ 先要報警備案.
2/ 申請禁止電話推售來電.
2015-04-20 11:31 pm
You have to contact the police.

The act is known as identity theft. Identity theft is beyond computer misuse. The danger of identity theft is if succeeded, you would suffer a major loss.

In Hong Kong, it can be prosecuted by Section 16A(1)(b) (Fraud) of Theft Ordinance (Hong Kong Ordinances Chapter 210). This applies even you have no loss (but you are exposed to substantial risk because of the acts).



2015-04-20 8:13 pm
直接報警咯,佢地會幫你搞定曬
2015-04-20 7:31 pm
涉嫌觸犯法例第200章 第161條「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屬刑事罪行應報警求助。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12: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420000051KK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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