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為了以前的事恐嚇我...法律解決

2015-04-20 8:01 am
15年前跟朋友一些事...沒事來恐嚇我....

以前跟朋友沒工作沒錢....朋友拿家裡提款卡去領錢....他不敢一個人去領錢...都由我陪他去領...領到的錢到處請人當少爺....花光了沒錢了...ㄝ被他家人知道...去領錢都他下車去領...每次領錢只有我跟他去....被他家人知道就跟他家人說ㄝ到處跟別人說我偷領他2萬...要我還他2萬...有時候來找我要錢都會帶像討債的來...一開始他只針對我...我ㄝ不理...沒多久我就去當兵....退伍後...被他遇到要找我要錢...15年內他ㄝ找了我好幾次...我ㄝ沒理他....退伍後因為家裡的關係我們搬家了...都是在路上被他遇到...他不知我搬去哪...最近他不知怎知道我住哪...又跑來找我要錢...又帶一個討債的來找我...這次可能會傷到家人....我該怎處理

報警我有想過請警察幫忙調ATM的錄影畫面...我要證明我沒領過他的錢....都已經過了15年..我上網查銀行好像最多只保存半年...我是要直接備案還是直接報恐嚇?

報警後我該怎保護家人?...我朋友是哪種不懂法律...我報警可能讓他不爽不知會幹啥事
我ㄝ不想告他..只要他不要再來說一些要傷害我家人的話

我只有他來找我的錄影....我家對面有裝攝影機...我朋友ㄝ只是在那說ㄝ沒恐嚇得動作..我ㄝ沒錄下對話...我去派出所報案該怎說?...是要跳過這15年的事直接報恐嚇?

回答 (5)

2015-04-21 4:50 am
✔ 最佳答案
版大所敘述之情況,可分版大的問題與對方的問題,兩方面來論述:
一、版大的問題:
1.刑事方面:
法律是講求證據的,依刑事訴訟法 第154條之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若無確鑿之證據,不得對被告作不利之推定,法官應諭知無罪之判決。若有對被告不利之證據,檢警應積極查實,以求勿枉勿縱,公平之審判。
依上述之說明,對方要指控你盜領2萬元之存款,是對方或檢警要舉證你有犯罪之事實,而不是你去證明你沒有盜領之情事。因此面臨對方的指控,你只要說你沒有盜領就可以了,不必費心去找證據,來證明自己是清白的。對方只要沒有明確之證據,是告不了你的。
2.民事方面:
依民法第125條之規定,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此事已經過了15年,消滅時效已經完成,況且對方仍需要有你領款之證據,才能夠依法提告民事,向你請求清償債務。所以說,民事方面,對方也沒有辦法請你歸還2萬元之款項的。

二、對方的問題:
對方有來說一些要傷害你家人的話,那對方之行為,已涉嫌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如果你們有心生恐懼的話,當可報警依法提出告訴。但你們要有證據才行,如果沒有明確之證據的話,恐怕會白忙一場的。
如果你們現在缺乏證據,你們可以準備好錄音筆,等下次對方再有類似恫嚇之言詞時,將其全程錄音,這樣對方就難逃法律的制裁了。
警方受理民眾報案,沒有所謂備案之方式,只有報案處理,警方才能受理的。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參考: 芝柏錶+系統工程師的居酒屋
2015-04-24 3:43 am
HI~版主你好!我是MIS的VIP會員 蔡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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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0 3:31 pm
本國的法律事~無罪推定原則!
請他拿出證據!
他若無證據也告你不成!
恐嚇~不是由您來認定!而是由檢察官~法官來認定!
您只要錄音蒐證!這樣警局才會受哩!
您也要有證據~才能告他!
參考: 自己與法律
2015-04-20 3:06 pm
如果你真的沒有幹過黑吃黑的事就當作破財擋災,反正錢不多,不過如果你讓他感覺是好欺負的人,就算破了財也未必擋得了災。
2015-04-20 11:22 am
跟人家吃吃喝喝相信你當下也很快樂吧!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你們之間不過就是酒肉朋友而已!只能說自己想辦法跟它溝通。不然就賠他兩萬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18: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420000016KK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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