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騎我的機車載我而發生車禍,責任歸屬

2015-04-21 12:31 am
請問各位大大
由於精神狀況不佳,請朋友騎我的機車載我,在路上發生車禍。
車禍內容為:我車為左轉車輛,此路段為可以直接左轉路口,當時我車行駛於內車道(此車到並無快車道機車可直接左轉),當行駛於快到路口,行車速度減慢後準備轉彎,並開始微靠左,此時後方機車以60公里在從左方衝出,對方機車與我方機車平行位置擦撞,導致雙方摔車,此時摔車位置,對方機車在我車前方,對方也坦承她騎60,而且說我方機車沒打方向燈。(我方還未轉彎,還處於直行車微靠左方,還未到可轉彎的路口)
以上為大摡情況,想請問
1.由於我精神不佳改由我朋友騎我車載我,對方說,發生車禍我有責任,說我沒提醒駕駛人該注意,提告我要連同賠償(對方)。(我需要付責任嗎?,車是我的但我是後座乘客)
2.關於車禍部份,我方可歸為無注意後方來車,但對方能清楚說出看到我們要轉彎,卻快速從左側衝出而擦撞,是否可歸就對方,未保持行車距離,蓄意傷害。
3.如判責任歸屬假設是我方佔60%對方40%,對方如硬要我們賠,是有什麼方式回應。
4.賠償問題先不就定論,關於對方要告我是否成立?(騎車的人不是我)
備註:雙方都受傷,有酒測(未測出),警員到場鑑定等等。
以上問題麻煩各位解答,謝謝

回答 (4)

2015-04-21 3:14 am
✔ 最佳答案
1.我方還未轉彎.還處於直行車微靠左方.還未到可轉彎的路口.依據你所敘述.你們轉彎駕駛疏忽.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對方超速.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未保持安全距離.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車距.車速.撞擊點..….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10條1項)
1.可據以分析當時事故地點.通向.交通情況及周圍環境狀況.
2.地面因事故形成之各項痕跡及散落物狀.
3.駕駛人身心狀況與人.車損傷之痕跡.程度及附著物之狀況.
4.事故當事人.車輛位置及形態.
5.事故過程中之人.車動態及各關係地點.
2.你們雙方都可以申請對方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你們可請當地民議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或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回答1.只要你朋友有駕照.你就沒有責任.肇責是在你朋友身上.若你朋友無照駕駛.你就有責任.
回答2.對方超速.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可能是肇事主因.(尚待釐清)你們有受傷對方就有過失傷害刑責.
回答3.強制險不分肇責.雙方都可以申請強制險理賠.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
回答4.只要對方有受傷.你們有肇責.就可提告過失傷害罪.簡單說雙方都有肇責.都可以互控對方過失傷害罪.車禍能和解就和解.以和為貴.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立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上限2萬元.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
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 須由 醫師開立診斷書.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超過30日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第3人責任險. 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薪資證明: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9273元作為參考
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次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
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
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工作性質.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指數.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字.
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刑法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2015-04-20 19:16:47 補充:
1.對方超速.(尚待釐清)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3條.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未保持安全距離.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
參考: 吉祥如意
2015-04-25 2:23 am
在車道右側準備往左,被撞
前車主因


已經在車道左側,貼齊路中黃線,被撞
可能後車主因



你朋友如果有駕照,也沒酒駕,大概沒你的事

如果無照,酒駕等等,你有連帶責任


(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
(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
(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
2015-04-21 5:27 pm
愚見供參:

"我方可歸為無注意後方來車"

這年頭做人可真難…
前面有兩個眼睛還不夠用,硬要人在後面也生眼睛注意車況。


收錄日期: 2021-04-28 14:52: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420000010KK0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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