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以前在還沒有電視輔助判決之前,球隊有三項是不能挑戰的-好壞球、界內界外以及Safe、Out。基於比賽緊張程度年年高了起來,裁判進步的速度無法與球團經營及球員素質成正比,因此有許多關鍵時刻的判決會出現爭議,這在MLB更是不在話下,所以才決議將電視輔助判決納入改判的參考依據。但其實一場比賽當中,如果沒有高層指示,裁判的權力是最大的,今天如果聯盟要求所有裁判員,遇到爭議判決就「一定要」用電視輔助判決來重新審閱,裁判只能遵從上級指示做事,今天如果不是「一定要」呢?就是裁判主觀權了,裁判有權「要」或「不要」去集合所有裁判開會討論剛才的判決,甚至於電視輔助判決,其最大的原則是「裁判必須掌控比賽節奏」,這是裁判員的義務以及責任,如果裁判認為雙方若整天上來抗議,比賽還要不要打?如此一來比賽節奏一定會被拖慢,觀賽的球迷也搞不清楚自己是來看雙方球隊抗議的還是棒球比賽,那種看球的樂趣就會很掃興,所以裁判有時會做出一些讓大家覺得很不服的決定,這也是擔任裁判員啞巴吃黃蓮的地方。 回到高層指示一定要用電視輔助判決的話題,今天就是聯盟高層認為有需要,才會下達指示要求所有裁判員去執行,不然會變成「球迷是花錢進場看裁判誤判的還是來放鬆心情?」,尤其在需要收入的職棒場上,更需要這樣的輔助判決,因為你一個聯盟誤判太過於明顯,只要是球迷的一定會去酸這聯盟,尤其現在民意高漲,網路一發言就好幾千好幾萬人迴響,到時這聯盟也要被迫更改,不改就解散。但僅限於有轉播的球賽,沒轉播的就只能像以前一樣裁判自己開會,改判後再由另一方的教練出來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