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約有用嗎?

2015-04-13 5:20 am
網咖上班沒有勞健保!老闆還要員工簽約 無故離職 (違約金)要賠50000 本票 請問這種約有沒有法律效用!

回答 (5)

2015-04-13 6:36 am
✔ 最佳答案
您好,權益達人關心您

若已經簽了又要離職,給你的單位較好去處理

一個比勞保局更硬的單位,不會只要你們和解

申訴對象:中華民國勞動部
免付費電話 :0800-085151
http://www.mol.gov.tw/

合約若簽了,是否有一式兩份你這邊有留存?

但是細看,到底什麼是<無故離職>? 勞基法裡面只有<曠職>...
所以"無故"是指"沒有原因"...? 換言之<有故離職>有原因離職,就...?

我不會再點進來看,所以別用補充,用寄信跟我說。
參考: 自己
2015-04-14 2:21 pm
雖是無效,但實際上法律並無法24小時保護你,對種非公司型態的公司還是小心行事,能達到目的即可。
2015-04-13 8:02 pm
網咖上班沒有勞健保!老闆還要員工簽約 無故離職 (違約金)要賠50000 本票 請問這種約有沒有法律效用!


行政院勞工部函釋早就承認這種契約的合法性,依私法自治原則,都是有效的。但是要符合公平原則,50000是有點高。告上法院可酌減。或由主關單位居間協調之。
2015-04-13 8:20 am
看來那老闆寫了一份讓員工惡搞的合約,你爭取加薪沒有成功也是有原因而離職,那麼離職前先要求加薪並留下證據就行了。
2015-04-13 8:11 am
到勞工局去舉報 沒幫你投保勞健保 也沒退休金提撥 請勞工局開罰妳雇主 勞工局會幫你開勞˙資協調會 妳再要求本票拿回來 妳不想幹了
萬一走上法院法院也會判妳勝訴 就說當時沒飯吃急著找工作 實際上妳沒欠她錢
打電話到勞動部按樓上說的去作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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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412000010KK05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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