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在旅行社上班的大大們 以下狀況我要求索賠是合理的嗎?? 贈送20點喔
最近安排了自由行
找台灣的某旅行社代訂機票
大概在6個月前就訂好機票了
搭機當天早上去現場才發現搭機時間與旅行社提供的電子機票不同 正確時間比電子機票提早了20分鐘
但旅行社並未事先告知我們
甚至在關櫃時航空公司也打電話給旅行社找我們 旅行社還是沒有打電話給我們
而當天剛好又是連假 一直候補到晚上最後一班才上飛機
也就是我整天都在機場等候補...
還在機場一直打越洋電話連絡飯店...
到了旅遊當地已經是半夜1點 還搭計程車去飯店...
我想問一下若是我想找旅行社索賠是可行的嗎 畢竟也是整天的旅遊泡湯...
搭機當天是我也剛好因為塞車的關係 真的沒有提前2小時抵達機場報到 但也算是提前1小時了
但就是剛好航空公司的時間提早了20分鐘 趕過去時剛好沒幾分鐘前就關櫃了
回來找旅行社爭取理賠 他們一直強調說我應該要提前2小時到機場
但說願意去爭取看看賠償 但一直讓我等 等了一個禮拜後他們才說沒辦法賠償我們
他們還說他們去找航空公司索賠 航空公司拒絕
每天都說在主管們在開會討論如何賠償 隔天再回我 最後卻只有一句話說沒辦法賠償很抱歉
難道沒有事先告知我們時間異動都沒有任何疏失嗎?? 而且航空公司說時間異動他們都有一一通知各個旅客或旅行社...
真的是很生氣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我自己做錯了
因為我沒有提早2小時去機場 就該受到這種氣嗎??
感謝願意提供解答的大大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