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門口車道被停車

2015-04-10 10:04 pm
我家是透天,車道前寬三米長六米(規劃綠帶十米道路)尚未徵收,民國100年經高等法院判定袋地通行權確定(被告應容認原告於前項聲明所在之土地範圍鋪設柏油,且不得放置紐澤西護攔,停放車輛及其他堆放雜物等妨礙原告通行之行為),也申請劃紅線得到的答案是私人土地無法畫紅線.,他人車輛卻當成停車場,請問如何處理?!

回答 (2)

✔ 最佳答案
您好!

建議 您在車道前放置告示牌:<車道前不得停放車輛妨礙屋主車輛出入,否則報警處理>請將擋路車輛拍照並向警局.派出所報案-請求派警員前來處理.
幾次報案之後,應該不會再有停車擋路的情況.

請 參考!

2015-04-25 13:50:58 補充:
雖沒畫紅線但隨意停車阻擋屋主車輛出入,警察不能藉口沒畫紅線就不管;可向縣(市)長信箱投訴-投訴之後就會處理了.

2015-04-25 13:53:22 補充:
也可找里長和民代服務處幫忙促請警局派員警處理.
參考: 淺見但不能保證绝對正確, 補充, 補充
2015-04-10 11:49 pm
你說的內容是說 高等法院判定 你家的土地屬於袋地 你可以鋪設柏油 而外圍的地主 不可以用車輛 或護欄 或雜物 阻止妳們的車輛出入

可是你遇到的狀況 如果我沒有理解錯誤 是因為他人 以為那邊是巷弄 所以把車停在那裡 這不是外圍地主所能掌控 或是應該幫妳們排除的問題

妳們可以放告示 表達是私人土地 請勿停放車輛

收錄日期: 2021-04-30 19:31: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410000015KK0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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