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居屋或可售公屋

2015-04-10 1:13 am
我家有五個人,原來全家人住公屋。姐姐和我已經搬離,並已退戶籍。弟弟這幾年將會結婚,有機會退戶籍。

如無意外,房署會用"寬敞戶"這理由要求我父母搬往其他較細的公屋單位。

於是我想:與其被編配到不太理想的地方,不如我父母申請下一期居屋或可售公屋,成為業主,我負責支付首期及往後的供款,好讓他們選擇心儀的單位。

但我不太清楚申請居屋或可售公屋的實際情況,故有以下問題:

一、我已擁有一個私人單位,如果我為我父母負責支付首期及往後的供款,我需要繳交不同種類的印花稅和其他費用嗎?

三、我父母無收入,他們申請做按竭,銀行會受理嗎?因實際付款人是我,我是否可做擔保人?作為擔保人,我可以申請九成半按揭嗎?

四、其實我也在考慮往後的財務安排,假設他日他們百年歸老,在我接收單位時,我須要補地價和支付其他相關費用嗎?

五、我父親較為多疑。父母可以設立遺囑說明我只能在他日也過身後,我才可接收單位;以及在他們在生時,要得到三方一致同意,才可將單位轉售?

六、長者(年過六十)在抽居屋時有特別的處理方式嗎?

七、請問還有其他我要考慮的事情嗎?

謝謝您們寶貴的意見!

回答 (2)

2015-04-10 9:49 pm
✔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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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0 3:30 am
請問你係咪中學老師?


收錄日期: 2021-04-20 15: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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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409000051KK0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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