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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io 版友您好;
針對問題、提供以下經驗與說明
Q.已買一屋且是夫妻共同持有,現已還清所有貸款,因小孩慢慢大,欲買大一點房子,會影響新屋貸款嗎?
A:房貸已經清償、不至於影響新屋房貸。因為大多數銀行對於名下『有登記房產且有房貸者』,除需計算借款人收支比重外,還需檢視第二房的購置地點,是否有違反『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業務規定』的內容。
Q.還是需要辦舊屋贈與另一人,由另外一名下無房屋去辦房貸較有利?
A:並無多大差異亦無必要。因為銀行通常都會調閱夫妻二人的所得完稅與財產清冊等證明檢視,故、僅需注意您們未來申請第二房產的房貸月付金是否能在負擔範圍之內即可,且注意無法再適用政府首次購屋、享有優惠利率。
Q.對公教貸款而言,何者較好?
A:第二房產購置且要申請房貸,自然仍是以『職業最穩定、薪資較高、負債較少』的一人申請貸款較妥。畢竟銀行房貸授信、除需檢視房產購置地點與座落區域外,還必須顧及到貸款申請人的長期收入還款來源。
以上、如有疑問可再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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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花旗銀行、具房信貸徵授信與業務實務經驗的Je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