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林老師回覆您~先提供你以下觀念以及步驟參考~若有疑惑時,歡迎再來研討解決之道。 在不久之前
我騎腳踏車經過桃園藝文特區周圍
因為當時在看腳邊
而沒注意到前方的汽車
抬頭時發現煞車不及 所以撞上汽車的後玻璃
但是那台車並排在停車格外
然後我撞上之後 車主就打電話聯絡家人並報警
到長庚急診之後
斷了7~8顆牙齒
嘴唇也逢了10幾針
我方醫療費用可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上限20萬元。牙齒缺損一顆可申請一萬元,上限5萬元(強制險)。強制險 [醫療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請至櫃檯多要幾份[副本]。如:勞保、團保、意外、醫療險等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都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私人診所或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上限二萬。四、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五、其他非全民健保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醫療器材(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上限二萬。
後來車主聯絡我們說
修車的費用是30000多
那我該怎麼做
就直接賠給他
還是我也可以得到一些賠償之類的呢? 依你所述車禍過程,對方可能因違規停車應為肇事次因,我方因未注意車前狀況應為肇事主因。 事故滿30日我方可到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這張表上會寫出雙方的肇事責任。
該和解還是要步上法庭呢? 建議你安排調解,雙方先上調解委員會談看看,若真無法達成共識,且對方有肇事責任,我方可向對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期間為事故發生六個月),以刑逼民的手段壓迫對方盡快和我方達成和解。 若對方有肇事責任,我方除了強制險的理賠外,還可向對方求償項目如下:1、 工作損失:[要有薪資證明]•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期間。
•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9273元/月。2、 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 財產損失: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4、 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額。 (這部分需自行評估,或寫信給我幫你分析,再者自行提出後,交由法官給予合理的判決)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均屬之。1-5項補償須以雙方之肇事責任而論肇事比例視雙方協議為主,坊間主次因是以七三論供你參考 · 2015-04-06 22:09:22 補充當時報警時
他跟警察說他正要進去停車格
但他的車子完全都沒有動靜
倒車燈也沒亮 有監視器拍攝到嗎? 祝你早日康復,後續若遇到相關車禍理賠或訴訟問題,都可問我,加油~ 林老師的小提醒:車險的重要性(尤其是社會新鮮人)近期多起事故,皆因無車險,需自行面對理賠而煩惱。行駛汽、機車,在職場上奔走,難免會有交通事故發生,除了[強制險]之外,都要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財損險],方可由專業理賠出面協助處理,避免被龐大的理賠金所困擾,而走向訴訟,傷神費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