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PO網 吃上官司

2015-04-05 6:05 pm
20150405:謠言PO網 吃上官司


https://tw.news.yahoo.com/%E5%B0%8F%E5%AD%A9%E9%81%AD%E5%89%B2%E8%85%8E-%E8%AC%A0%E8%A8%80po%E7%B6%B2-%E5%90%83%E4%B8%8A%E5%AE%98%E5%8F%B8-185700107.html

請問網友: 只要是轉發其它人的不實訊息。。。這樣就會有"妨害秩序罪" 。。是嗎?

"不實訊息"定義如何?

回答 (1)

2015-04-06 8:48 am
✔ 最佳答案
問:只要是轉發其它人的不實訊息,這樣就會有"妨害秩序罪",是嗎?

答:如果只根據那段新聞中轉發警方所講的說話,是要轉發未經查證屬實的訊息而造成人心惶惶的結果才會有"妨害秩序罪"。

版大如果你的問題成立的話,那麼我不能求證那位記者所轉發的訊息是否已經證實,所以就你所援引的新聞報導而言,我和你大家輕談淺嚼幾句就好,千萬不要說得太多,因為訊息未經查證屬實,怕會干犯妨害秩序罪,大家小心小心!



問:"不實訊息"定義如何?

答:那段新聞好像沒有提到「不實訊息」這四個字,只提到「未經查證屬實的訊息」這一句,兩者定義上有很大分別。控訴「轉發不實訊息」,控罪指的是「發訊息者發佈與事實不符的訊息」,被告抗辯時可以說「我只是道聽途說,怎知道訊息是假的?」。而控訴「轉發未經查證屬實的訊息」,控罪指的是「發訊息者未做過求證真偽的步驟」,兩者的指控並不一樣。

律法條文每個字每條法規都不能馬虎苟且的,差之毫釐,謬之千里。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16:5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405000015KK02257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