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問題長期服務金

2015-04-02 1:20 pm
因為唔OT(補充OT冇錢的),被公司叫你((自願離職))算唔算無理解僱?或者公司通知你做多一個月,唔駛做!算唔算解僱員工,因為公司不想炒人,想迫人自己走,(因為唔想比長期服務金)公司D長工都因為工時長,又要日日帶新人,捱唔住好多都走了,!!!!!!求助!!!!!

回答 (2)

2015-04-02 8:30 pm
✔ 最佳答案
僱主要員工自願離職並非無理解僱, 因為僱員有權不接受, 若然僱員最後選擇自願離職, 也不能介定為無理解僱, 因屬於僱員自身辭職, 而非被解僱。

若公司給予一個月通知期給員工, 該段時間無論有否工作安排, 都屬於解僱, 目的是不想付出代通知金, 是合乎勞工條例的。

假如僱員自願離職, 按勞工條例是不會獲得長期服務金的, 但被解僱的話, 只要該僱員是連續受僱滿 5 年, 並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 便可享有長期服務金 :

 ( 1 ) 被 僱 主 解 僱 (但 並 非 因 裁 員 或 犯 嚴 重 過 失 而 被 即 時 解 僱) ;  ( 2 ) 在 固 定 期 限 的 合 約 期 滿 後 不 獲 續 約 ;  ( 3 ) 在 職 期 間 死 亡 ;  ( 4 ) 獲 註 冊 醫 生 或 註 冊 中 醫 發 出 指 定 的 證 明 書 , 證 明 永 久 不 適 合 擔 任 現 時 的 工 作 而 辭 職 ; 或  ( 5 ) 6 5 歲 或 以 上 因 年 老 而 辭 職 。
參考: 李家恆
2015-04-03 10: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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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15 18: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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