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僱主要員工自願離職並非無理解僱, 因為僱員有權不接受, 若然僱員最後選擇自願離職, 也不能介定為無理解僱, 因屬於僱員自身辭職, 而非被解僱。
若公司給予一個月通知期給員工, 該段時間無論有否工作安排, 都屬於解僱, 目的是不想付出代通知金, 是合乎勞工條例的。
假如僱員自願離職, 按勞工條例是不會獲得長期服務金的, 但被解僱的話, 只要該僱員是連續受僱滿 5 年, 並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 便可享有長期服務金 :
( 1 ) 被 僱 主 解 僱 (但 並 非 因 裁 員 或 犯 嚴 重 過 失 而 被 即 時 解 僱) ; ( 2 ) 在 固 定 期 限 的 合 約 期 滿 後 不 獲 續 約 ; ( 3 ) 在 職 期 間 死 亡 ; ( 4 ) 獲 註 冊 醫 生 或 註 冊 中 醫 發 出 指 定 的 證 明 書 , 證 明 永 久 不 適 合 擔 任 現 時 的 工 作 而 辭 職 ; 或 ( 5 ) 6 5 歲 或 以 上 因 年 老 而 辭 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