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查證件跟帶回派出所,可以使用緘默權不配合嗎.

2015-04-01 9:06 am
警察查證件跟帶回派出所,可以使用緘默權不配合嗎.

警察要查證件的時候,可不可以使用緘默權,不說一個字就不用拿證件給警察看了.


可不可以從頭至尾一個字都不說,也站在原位,像雕像一樣.這樣就不用給警察看證件了.這樣警察也必須用抬的才能抬回派出所.


緘默權可以這樣用嗎.從頭至尾不說一個字,不拿證件,也站在原位,動都不動.
更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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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8)

2015-04-01 5:44 pm
✔ 最佳答案
緘默權的意思是嫌疑人可以對被懷疑的案情不回應任何說話,是指可以對案情提問扮雕像,並不是指可以一開始就從頭到尾對警察的一切要求例如查看證件等扮雕像,版大對雕像的演繹方式概念上有點混淆了,概念混淆而演繹錯誤的結果是吃盡苦頭,這會令版大對警察的痛恨程度更上一層樓,也就是心理學上所說的惡性循環現象。

現今台灣警察相信未必會對演繹錯誤的表演者動粗,但肯定會動氣,動氣的話可能會在精神上折磨表演者,例如在法條限定的留置期間令表演者無法睡眠等手段令表演者變熊貓。

表演者經過一人合演兩個角色,同時演繹雕像及熊貓之後,會對警察的痛恨程度達至極點,下次再表演時有機會進入竭斯底里狀態,此時表演者會完全失去自控能力,會搗亂問話室內設置、被制止時會掙扎,被綑綁時會狂呼大叫,口部被封上膠布時會全身循有空間位置抽搐扯動,直至力氣不繼為止。

表演者經此一役之後,性情會變得乖僻,有強烈反警意識形態,下次再表演時情況筆墨難以形容,最終有機會被懷疑精神有問題而被關進瘋人院,表演者可在瘋人院內以院友為虛擬警察繼續表演緘默權,此時無人會予以干涉,表演者可一直表演至終老為止。
2015-04-03 1:22 am
看了你的發問紀錄,幾乎都是問警方執勤的問題,我也回答過,版大其實你這問題不用發問的,只要你下次遇到臨檢的時後,你就照你字面上的問題照做,你就可以清楚的知道會怎麼樣了,還是自己親身體會一次比較快,我想你會永生難忘!
2015-04-02 12:44 am
想過愚人節也別這麼玩!!

"從頭至尾不說一個字,不拿證件,也站在原位,動都不動"

這是中風前兆!?
2015-04-01 7:53 pm
你當然可以什麼都不說
但警方把你"押"回警局後
就會把你"扣"在牆邊不理會你
等你要說話再說
2015-04-01 6:05 pm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警方可以有權在可以進入的公共空間,查證身份。依據該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還能「令其出示身份證件」。

因此若以此條文解釋,行使緘默權不等於可以拒絕出示證件。再者,若無法驗證身份,可以帶往勤務處所查證,時間三小時為限。

至於如何查驗,端看警方查技巧,但你可以一句話都不說,不對,至少你要告訴他,你行使緘默權。

2015-04-01 10:06:19 補充:
如果以武力反抗,警察亦可以用強制力。
2015-04-01 4:39 pm
當然你也可以什麼都不說,但不過是查證身分,有必要搞那麼大耗費社會成本!?而且那樣做不是更有鬼!?講清楚沒事走人,不講更煩不是嗎!?那樣弄有比較好!?


可能更有理由行使即時強制而留置你二十四小時或得到請檢察官簽發搜索票搜身的機會....
2015-04-01 11:52 am
依法可以帶回勤務場所查證身分3小時
必要時得行駛強制力 但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所以警方必要時得行駛強制力帶回勤務場所查證身分3小時
依照警職法規定 警察有全盤查身分 若拒不配合動手可能還會吃上妨礙公務的官司 你確定你吃飽很閒嗎??
參考: WWW
2015-04-01 9:28 am
的確你可以不配合警方辦案,也可以行使沉默權,但警方亦可對你實施羈押,個人認為一般人無法在耐性這個項目勝過警方,因警員可以輪值,而你沒有援助

一般人採有限度配合,即有律師登場才肯接受訊問,不過這也是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如有直接證據證明你實施過犯罪,警方可以直接逮補,送往看守所

2015-04-01 01:32:14 補充:
實施留置,時間最初是二十四小時以內,一般人無法待在警局這麼久,因多半要工作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17:4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401000015KK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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