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如何才能享受現世的樂利 而不至於流於敗壞?
法律可能給人誤用,真理無法被人強奪。真情亦復如此。
法律往往在黑夜裡長眠,那時正是道德初醒的時刻。外在的規範永遠不能取代內存的良心。
完善及衡量---我們可以分出三個善
惡絕不能在一個主體內佔有一個極為的重要性,甚至可以完全消盡了善。在被惡影響的主體裡我們可以分出三個善;
有一個善竟被消滅了,那是恰巧與它對立的,比如視覺的善完全被盲目的缺乏而消滅了。然而視覺不是瞽目的主體,而是能看的存在,就像一般動物。
有一個善不能為惡所消滅並且也不能被它減少,是主體本身所代表的善,這個主體既然它帶有惡,我們可以說,不能同時被它矯飾,黑暗的本體對於空氣是無法更改的,盲目本身不能阻止動物活下去,並且連死亡也與資料無關。
第三個有關的善是主體對行為的能力,這個善常是被惡減弱,動機的準備,準備過程是善的完善,那麼動作是高級的,如果準備過程欠妥,那麼善與動作一起降低。降低可以無限定的加強,但只要主體存在,對善的準備不能完全被消滅。
由於分享善,萬物才是好的,善是指的一個在自己,是觀念之一,是最為普遍的一個觀念,甚至能影響非存在,沒有這觀念,即便存在,也沒有好的事物。這個毀在自己觀念的論調,不僅被亞理斯多德駁斥的體無完膚,並且也是由柏拉圖本人承認注意到這個批評之可貴,就是說:如果分享的事物在複雜的分享者中,與其是每個按照它的主體是各有千秋的,卻是一而二二而一的,那時分享則能解釋一件事物。
除了本體以外,一切都是這樣,所以一切都因本體而存在;本體是第一存在;只有本體是在於自己的存在。是白色的,不是乾脆的存在,而是依據某一方式的存在,開始是白的,不是乾脆的開始,而是按著某種關係的開始。然而開始是人,則是乾脆的開始,因為對於人,作人是存在,所以稱之為人,就是表明對他所見的一切,由他所出的一切,以及他的變幻經過,這就是我們所稱的他的本體。約而言之,屬性主要存在的存在:應該在這個所有格之下安放一個東西,在每一個存在的歷史裡應該假定一個主角,這個主角就是本體。
善是被一切存在所分享,而真理則只與瞭解者有關,就是論瞭解者們,真理也只是有時有刻地被分享,並且是在善的行為以後,善反射到我們身上是賴著我們存在這一事實。
我們可以想像得出的存在與認識及其接連的慾望。它的超越也毫無損失。
就普遍來講,與一切有關,因認識能包羅萬象,而慾望則在它的一切步驟上緊緊追隨它,所以不論在實際情況之下或者可能的局面之下有檢討存在及認識能力的一致與不一致的餘地。和鑽研存在與慾望的適合與不適合的地方。
在第一個情況下,一致稱為真理,不一致是荒謬。
第二立場之下,適合是善,而它的反面是惡。
本體並不根據自己就是量,並且它與數字毫無關係,如果數字矯飾它,那對它只不過有屬性的作用而已,所以關於數字原則的單一性也是一樣。
一個主體,就必需是一個存在,無論它是潛能的或是現實的,並且存在既是一個善,所以根據惡的本性,惡只能在善之內存在。所以一個相對惡的盲目是以一個構成的並且能看的有機體為主體。有形存在的最大的惡的死亡與腐朽,乃是以原始資料為主體,因為它是積極的潛能性,所以是一個善,由於趨向善,因此趨向存在。
真理的一個整個哲學及一個整個的美學,可以說是發展於這個看法。而且並不止於此。如果物之與我們的智慧維持關係是偶然的話,那是由於我們的智慧對事物既不是原因,又不是規律,它對於實際關係的建立是毫無貢獻的。
除非是因為這個缺乏給您奪去某一善,沒有這善是不可忍受的,所以是偶然的,並且是因為善的緣故,而想望非存在。
如果某一個惡是不可忍受的,並且為了逃避它,就把它列如非存在一面,非存在對您可能是像是價值願望的。但是為何掃除缺乏是值得願望的?
我們不能用甚麼比較居先的事象來給最原始的觀念下個定義
許多傳統之中擁有一種比較更真的傳統
如同被判為真的體系一樣
關係在存在中是有位置的
亞理斯多德常說智者是衡量善的,並且也是支配善的。
奧古斯定說:「真理是每一物與它的根源完全相似」
衡量起始、揭曉外觀特徵、修飾傾向
善開放三個形式並不是三分天下
而是按照一個秩序分配
這個秩序的正確觀念是倫理學的基礎
正經的善是第一,因為它由於它自己的屬性將善的觀念具體化。
愉快的善則次之,雖然次要它也從屬它的所供應者。
有益的善只是為別的事物具體化目的之觀念及善的觀念。
所謂有用的善,不管它是否是愉悅的,是能夠用於供應一件被人稱為善的事物。
奇妙物語2015秋之特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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