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兩難推理(又稱非黑即白)可運用在法律嗎

2015-03-27 10:30 pm
假兩難推理(又稱非黑即白)可運用在法律嗎

回答 (1)

2015-03-28 7:42 am
✔ 最佳答案
假兩難推理經常被運用在法院控辯抗答、政客宣傳、及日常生活中需要說之以理的場合,這種思維模式出現的次數極高,而且往往連使用者亦不察覺存在邏輯問題,聽者有時只覺「似乎有丁點兒道理、說的也不無道理、看來對方並不完全錯啊。」↓
http://www.appledailytw.com/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313/36433917/
「小孩我生的,我就有責任把他教好!」「不想讓兒子變成下一個鄭捷!」

有時聽者會完全不察覺有問題↓
http://www.appledailytw.com/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310/36428005/
「你到底是英雄還是狗熊?」

2015-03-30 13:46:11 補充:
「小孩我生的,我就有責任把他教好!」
這位媽媽回應的說話在邏輯學上叫做 "概念轉移" 或 "概念偷換" 。
她把爭論焦點轉移在 "到底父母有沒有責任管教子女" 這個思考層面上,但其實大家在和她爭論的是:"她管教子女的方式是否適當",並不是認為她不應管教子女。

隱藏在她背後沒說出口的說話如果用邏輯學上的三段論寫出來是這樣的﹕
父母有責任教好兒子
他是我的兒子
所以我有責任教好他

上列論證的大小前題全部正確,而且是有效的論證,所以結論正確。
雖然結論正確,但可以輕易看出整個推論只和 "責任" 有關,卻和 "體虐兒子" 完全無關,她把爭論中的概念給偷偷換掉了!

2015-03-30 13:49:32 補充:
她用偷換概念的方式將 "過度的體罸" 這個被責難的焦點合理化,令 "體虐兒子" 等同於 "管教責任" 之後,她再出招﹕
「我不想讓兒子變成下一個鄭捷!」

隱藏在她背後的說話用三段論寫出來是這樣的﹕
兒子不被體虐將來會成為嗜血狂魔(體虐現已被等化,等同於管教)
我不想兒子將來成為嗜血狂魔
故此我應該對兒子施予體虐(管教)

雖然這也是有效的論證,但大前題 "兒子不被體虐將來會變成嗜血狂魔" 卻不正確,不正確的大前題無法支持結論,所以結論 "故此我應該對兒子施予體虐" 也不正確。

2015-03-30 13:52:20 補充:
大前題的謬誤其實是源出於她迫人接受以下二分法式的暗示,這就是版大所說的非黑即白了:
兒子被體虐管教將來會成為好人
兒子不被體虐管教將來會成為嗜血狂魔
你們想我的兒子將來成為好人或嗜血狂魔呢?

事實上子女被體虐管教將來不一定是好人,也可以是惡魔,也可以是思想鑽牛角尖的人,也可以因為兒時曾被體虐而結果成為行為有偏差的人。
子女不被體虐管教將來也不一定是惡魔,一樣可以是好人、半好不壞的人、經常心存歹念淫念卻一生也不敢做壞事的人。

2015-03-30 13:53:12 補充:
同理,獄長被迫接受兩極化的標簽選擇,事實上他可以既非英雄亦非狗熊,可以不做英雄就做大灰雄、北極熊、懶樹熊,天堂地獄之外還有平庸的凡間存在,並非只得兩種標簽選擇。

2015-03-30 14:05:11 補充:
法官的媽媽對兒子說:「你不要再審理這連續殺人犯的案子了。」
「為甚麼呢?」法官奇怪地問。
「你不知道網路上很多人都說很崇拜這連續殺人犯,很想也像他一樣痛痛快快發洩一次嗎?你若不判這犯人死刑,全國的傳媒都會評擊你說你開了壞先例引來模仿者,受害者家屬更會吵翻天,你會成為千古罪人。你若判這犯人死刑,廢除死刑團體及支持者又會對你口誅筆戈,一樣成為千古罪人。而且你自己也心中有數,知道這人其實是患上人格障礙症的精神病患者,全世界的精神病患者都不會因為殺人而被判死刑的,只會被關進精神病院吧了,何況你是佛徒不能殺生,所以無論你怎麼判都會有壞後果,別再審理了,快快辭官吧!」

2015-03-30 14:10:38 補充:
「媽媽請你想清楚好嗎?我若判這人死刑,傳媒及受害者家屬全都會向我歡呼,我成為不負眾望的好法官。若我不判這人死刑,廢死團體及支持者全都會向我喝采致敬,我成為思想文明的好法官,而自己不用殺生亦心安理得,對我有何壞影響呢?況且這案子全世界都留意著事態發展,是我踏足世界舞台的唯一機會啊!你怎麼搞的叫我溜回家了?」

2015-03-30 14:12:25 補充:
「但問題是無論你怎樣判,都會有相反方的人吵翻天,而且你亦預知最終其實是一定要判這人死刑的,因為贊成判死這一方的輿論壓力比較大,若你不辭官如何承擔殺生後果?慈悲的法官先生。」

2015-03-30 14:16:45 補充:
「媽媽別擔心,我在審案期間心底裏一直都希望他悔改向我求饒,那我就饒他死罪,如果他仍堅不認錯,我打算在判決時一把淚一把涕說,自己一直等他澈悟求饒好讓我只治他活罪免他死罪,但他卻一直拒不認錯,令我完全找不到法條或道義理由饒他死罪,那麼我本質上很明顯是想放生而不是想殺生,我不就兩邊的輿論壓力都能化解又不致令自己有業報嗎?」

媽媽﹕「有精神病的人又怎麼會求饒啊!」

「那是他的問題,不是我的問題,所以我是一定不會有壞後果的,媽媽。」

2015-03-30 14:32:50 補充:
嬉戲文章中提及的是假兩難推理最被推崇的其中一種處理方式,但其實還有其他處理方式可以應付,只是這方式被視為最美妙。

大概就是這樣吧。不知是否版大想要的回答。

我不知台灣言論自由尺度如何,嬉戲文章旨在討論交流邏輯學術問題,如果分類版主覺得回答內容有問題,請在意見欄提出或在問題結束前將回答暫時隱藏,我會儘快把回答移除,謝謝。

2015-03-31 14:40:22 補充:
上面所講處理的意思是處理對方的邏輯攻擊,也就是防守招數,是指法官該如何應付媽媽拋出來的假兩難推理。

2015-04-05 03:49:34 補充:
嚴格來說,虐兒媽和指責獄長那位仁兄在傳媒面前用的都只是二分法,法官媽媽提出的才是假兩難推理,但亦只是和判刑問題有關而已,真正應用在法律的實際個案我暫時找不到,下次有機會遇到才告訴你。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18:4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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