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告 與是否有證據 是兩件事
訴訟權 是憲法給予人民的權利
只是亂提告 要負法律責任
我現在也可以告板大
但相關亂提告的法律責任 我就必須承擔
所以 板大要告誰 請自便 有無證據 非網友來認定
因為最後決定權 會是法官或檢察官手上
不是網友說了算
最後 請各位要處理自己的私事 自己處理
板大的題目 要嚴格來說 已經文不對題
若板大是對提告法條有疑義 可以詢問
至於要告誰 不是網友說了算 是由板大決定
(相關刑法妨害名譽 是告訴乃論 板大說了算)
若只是要互相攻訐 或找認同
只要個人認定文不對題 後續題目 一概隱藏 絕不手軟
並請求管理員處理
在本版 或在知識+++ 我從來不怕得罪人 也不怕被人攻擊
若只是討論構成要件 我尊重
至於 其他不符合知識+++的規定 我會執行知識+++給予分類版主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