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離婚法庭在判決贍養費數額時,會考慮多種因素,例如婚姻雙方:‧各自的入息‧賺錢能力‧財產和財源‧各自的經濟需要‧孩子父母的經濟能力
‧義務及責任
‧各自為家庭幸福所作的貢獻等因素。‧孩子父母的行徑
‧婚姻未決裂前的家庭生活水平離婚法庭亦可以在頒贍養費令之後,在情況改變或獲得新的証據下,例如付款一方再婚以至有新的家庭負擔,重新釐定贍養費的水平。不過,不少離婚人士指出,因為離婚法庭並沒有進行調查的資源,而法律援助署的律師及不少私人律師都不會進行深入的調查,以至有一些人能成功地蓄意隱瞞財產,以達致減少贍養費的數額。離婚手續中分配財產:至於離婚手續中分配財產,如物業、銀行存款、股票、基金,權益分配,離婚法庭考慮雙方的金錢上(買樓首期、律師費、厘印費和供樓和非金錢上(放棄外出工作賺錢,做全職媽咪)的付出,亦同時考慮上述種因素。
2015-03-24 14:02:00 補充:
首先,在香港稅務條例第 8(2)(i) 指明,贍養費是不包括在課稅入息內,所以,收取贍養費的一方,無論是否已收到對方的贍養費,都是不用為相關收入支付香港薪俸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