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個案底的煩惱 (男)

2015-03-23 9:27 am
我起上年1月同7月整爛人地私人野,起上年9月比人拉左,法庭起同一日判我兩宗刑事罪。

聽人說如果三年內不再被定罪的話,就可根據更生條例令案底已衰失時效。但要符合既條件係罰款不超過一萬/監禁不超過三個月、初犯和三年裡不再被定罪。

從以上條件看,我已經不符合兩項條件-初犯和三年裡不再被定罪。
我現在才廿多岁就要面對這樣的問題,是對方敵人的無禮待我才使我犯案。犯了第一次時警察未捉倒我,犯了第二次後不久警察才拉倒我,就這樣有兩個案底,我現在很後悔,我唔應該咁蠢,唔應該不為那敵人動干戈。

我日日晚上也煩惱這些問題,我已interview 二十多次也找不到工作了(半年),甚至有些僱主打開application form 看到我背景一欄,即話「如果適合的話我再打電話給你」。

我性格是溫和的人,但同時會容易比人欺負。我看不過眼那些有心人這樣無禮的對待我,不知忍到几時才會忍無可忍。那永遠的敵人雖一定做錯了,但我生在法治的社會下,我是有錯,卻錯得很無奈,廿多岁已無得返轉頭,年輕就沒有机會。

回答 (3)

2015-03-25 3:56 am
✔ 最佳答案
我睇得出其實你犯事之後都已經好後悔
你應該都係一個幾衝動既人
容易因為一時火遮眼而做左d唔應該做既事
黎証明自己唔係好蝦
唔知我講得岩唔岩呢?
有左案底
始終都會對你前途有影響
不過我相信天無絕人之路
總有d僱主係會欣賞你既能力多過計較你既過去
始終人誰無過..
加油唔好放棄呀!!
如果想搵人傾下可以add我地whatsapp:9726 8159~
2015-03-28 4:50 am
有關案底的問題, 你可以參考以下的回應:
http://life.mingpao.com/cfm/share3.cfm?File=20120222/gne12/sracp_03.txt

(2)「案底」是否會終生留有?倘若犯事者被定罪,留於警方或法庭的案底都不能被刪除。但是,根據香港法例第 297 章《罪犯自新條例》第2條,如犯事者並未因此被判處監禁超過3個月或罰款超過$10000,而經過3年時間並未在香港再被定罪,即該案底可被視作「失去效力」。當案底已過「效力」,該罪犯可被視為沒有被定罪般,可以選擇不向他人披露該項控罪。而且,「該項定罪或不披露該項定罪,均不得作為將他從任何職位、專業、職業或受僱工作撤除或排除的合法或正當理由,亦不得作為使他在該職位、專業、職業或受僱工作上在任何方面蒙受不利的合法或正當理由。」但是,《罪犯自新條例》也有一些例外的情況,舉例說,條例並不適用於高級公務員職位的安排,也不適用於擔任或認可為一些專業人士資格,如律師、會計師、保險代理人或銀行董事等。
2015-03-23 8:45 pm
都唔會份份工查你有無案底的.
但就會好影響你見工的信心, 始終有種羞恥感存在.


以前, 資訊無咁發達, 警察又無咁多時.
係可以關門打狗, 文化上, 人係靠惡, 邊個惡就大聲.

而家, 動不動就會比人用機影著你.
所以, 點勞氣都要忍下啦.

你睇YOUTUBE, 幾多人比人影倒擺上網.
唔好話, 有無刑事, 你抓下屎忽, 都比人影左擺上網.

所以, 點衝動, 都制唔過啦.

你都要相信你自己可以控制倒自己.

不然, 你係街見倒靚女, 就即場剝褲吊咩.

只係你有無授權, 比情緒控制你, 若然你無, 自然你自己才是話事者.

人地點無禮貌都好,講聲對唔著, 轉身走唔駛死既.
我都遇過呢d麻煩人, 結果差人來到, 我都講曬sorry.
反過來, 對方又點找我悔氣? 吹咩~


我都係正常人, 我都想以牙還牙.
但我會諗清楚, 我唔係名星, 唔係咩貴族, 有咩衰唔起先?
今日比佢威一次, 有幾多人知道我今日縮沙? 其實無乜人會知.

偏偏衝動的人, 就係愈係怕有人知, 會睇唔起自己, 人愈多, 愈要火.
都係果句, 唔好當左自己係名星.

你原諒你自己吧.

收錄日期: 2021-04-15 18:48:5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323000051KK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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