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判8個月真的合理嗎??..(急急急)

2015-03-21 11:27 am
我102年7月假釋出獄後戒斷毒品生活正常工作穩定並且準時到分局定期驗尿...無奈一年後路上遇到朋友的兒子知道它在販毒..被心魔摧毀意志在當天吸食了幾口安毒..但是之後沒有繼續在碰只有那天的幾口而已...當天是4月27號..過兩天剛好收到通知要到分局驗尿約定5月1日到驗..就這樣沒多久我接到分局電話通知該期尿液呈現陽性反應......(安非他命濃度700/甲基安非他命濃度1400) 於是去分局做筆錄也交付清楚來龍去脈結果地院判我8個月...我知道自己是累犯按照累計原則..102年服刑中的2級毒品判7個月..這次判8個月是合法沒錯.......對於一個改過自新的更生人每天除了上下班就只有宅在家..薪水也都固定給父母從未間斷...更沒有買過毒..之後的驗尿仍然準時到驗....我真的認為應該爭取更合情合理的處分我提出上訴高院開庭時的法官似乎同情我的情況要求我附上工作薪資證明也都附上了包括工作合約正本....我上訴的訴求希望能以並非違法遭到查緝符合自首條例能改判6個月以下(能讓我罰金).....但是上訴失敗維持原判.....我知道8個月沒有很長.我只是想挽救得來不易的知足生活至少獨立養活自己不會向家人伸手還能盡孝雙親............拜託各位法律專業人士這樣就判罰我8個月真的不會太重嗎? 真的完全沒有值得同情之處嗎? 真的完全沒救了嗎? ...

回答 (7)

2015-03-21 4:28 pm
✔ 最佳答案
1. 你哪裡符合自首條例?
以你論述, 你是被通知的, 所以是屬於投案, 不是屬於自首。你是可以去力爭, 但機率很小。所為自首就是在驗尿前自己提出自己違反了法律行為, 不是在被驗到有違反法律行為後再提出自己有違反了法律行為。前者是沒有僥倖嫌疑, 後者是有僥倖嫌疑(比如想以多喝水或是食用其他食品沖淡反應的可能性)。

2. 你就只能動之以情看看法官肯不肯給你減刑, 因為法官的判決也是要受到檢驗的。高院和最高院不時會檢查判決, 影響他們的升遷, 所以, 你還是盡力而為八。比如提出有去公益團體行善, 或勸導防毒的公益行為, 說不定法官會以你有為社會付出而判決書上也可以比較被社會觀感接受的情況下去些微變動。

3. 至於盡孝雙親, 法官大概會認定盡孝應該是遠離毒品, 以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你摧殘自己就是不孝來認定。但提出供養父母的證明, 應該還是多少可以獲得同情。

4. 毒品是很難戒的東西, 你也很可憐, 只能說你遇到朋友兒子真是運氣不好。跟他們都斷絕關西八。但是希望你不要再去碰了。我可以建議你每日讀誦一遍地藏經, 讓你運氣好一點, 不再有惡緣引你碰觸毒品。加油吧, 孝順父母是最大的善行, 別再傷害自己身體了。
2015-03-21 10:22 pm
你不用問了,你沒有悔意,被抓去關算了,還要問什麼?改過自新的大道理
好會講喔!口口聲聲說是攻過自新的更生人,那好,既然都改過自新了,還
經不起毒品的誘惑,還要去吸一口?只吸了一口「而已」?既然都改過了,
連吸一口毒品都不行,這樣還要大談你那了不起的「改過自新」的哲學論點
?怎麼不講給法官聽?
  一審判八個月就要偷笑了,還嫌?都被檢查出有吸毒反應了,那裡構成
自首的要件?你是以為法律是你規定的,還是你講的算?法院依法判決,你
那合情合理的要件是什麼?還是你可以一直吸毒,法院就一定要一直原諒你
,才是合情合理的判決?都累犯了,還有什麼理由要求緩刑?問這一點就好
了,還要講什麼?
2015-03-21 6:19 pm
你這情形 應該是判太重 因為就算不是自首也是算自行投案 你也不是什麼現行犯 但很現實的是 就像上面版眾說的 現在的你只能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 請求改判 找律師處理這兩件事的費用 隨便都是要七八萬的 這還是我所知道最便宜 因為現在的法律就是保障有錢的 如果沒有一定的錢連上訴都沒辦法就是註定被關 趁現在多做點義工吧
2015-03-21 5:45 pm
真的完全沒有值得同情之處嗎.....是 完全不值得同情 也沒什麼好無奈的

2015-03-21 14:38:31 補充:
幾口而已?

8個月有期徒刑關完之後
你的假釋會被撤銷
所以你要繼續關
把你之前沒關完的
關完為止

真的完全沒救了嗎? ... <<如果關完之後 你還是戒不掉 就真的沒救了

也不需要再救了
2015-03-21 3:58 pm
狂野大 看了你的故事 跟我身邊施用毒品而被判刑的朋友(他們也都是累犯)

好像你的比較重說 因為他們都沒判你這麼重

不過判多重 這個法官是有很直接的關係

運氣的成份 也是佔一定比例 看民進黨很多貪污都被重判

國民黨的卻都一兩年而以 就清楚了
2015-03-21 3:38 pm
相關狀況 根本就不算自首

如何要求以自首相關方式處理


至於八個月 本來就見仁見智

板大之前就已經判了七個月

要比之前低 本來就有難度 況且又是累犯


所以板大要主張 很難

因為版大如何說服法官 不會再碰 (不然為何累犯)
參考: 自己
2015-03-21 12:51 pm
那得看你當初比路怎麼作
裁判書又怎麼寫?引用法條是否恰當
是否可以上訴三審案件(否只能用再審或非常上訴)
就算可上訴第三審 也需要律師代狀
把以上需要文件 拍照或其他複製方式 寄來給本人
看是否有救...再找律師或協助代狀再審可能

收錄日期: 2021-05-03 13:35: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321000015KK0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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