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這兩節經文如何解釋?

2015-03-21 3:14 am
1.馬太福音 第5章 : 第25節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 、就趕緊與他和息 .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
這節說要與對頭和息,為什麼? 可否舉例?

2.馬太福音 第5章 : 第39節
只是我告訴你們、 不要與惡人作對 .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為何不要與惡人作對? 這裡的惡人是指壞人,還是另有他指?

回答 (7)

2015-03-22 4:36 pm
✔ 最佳答案
太5: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有古卷在凡字下添:無緣無故地五字);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太5: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太5: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太5:25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裏了。
太5:26 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

因着22節的結果,我們就該積極地與人和好。25和26節就是一個例子。那是要告你的對頭,你是被告,當然就是你得罪人了,就要盡力跟對方和解,而不是要去見官。反過來說,如果你是原告,人家來跟你和解,就要馬上跟人和好,不要為難人。耶穌的話有很多意思的,要慢慢思想。

2)猶太人因與羅馬軍兵接觸,所以常有爭執的事發生。猶大和加利利各地都有軍隊駐紮。而這些軍隊的存在更使百姓時常想起自己的國恥。他們聽見號筒大聲吹響,目睹兵士在羅馬國旗之下列隊,並向此威權之標識行禮致敬時,心中就深感痛苦。民眾與兵士之間的衝突時有所聞,而這樣的衝突更激起了民眾的仇恨。羅馬的官員帶著衛兵到處奔走,往往捉住正在田間耕作的猶太農夫,強迫他們去挑重擔上山,或從事別種需要的服役。這原是合乎羅馬的法律和習俗的,反抗這樣的苛求,只是招致痛駡與虐待而已。因此民眾渴望擺脫羅馬之軛的心便與日俱增。特別是在那班粗心大膽,胼手胝足(見注)的加利利人當中,反叛的精神格外流行。邊境上的迦百農城乃是羅馬守軍的駐紮地,而正當耶穌在那裏施教時,祂的聽眾因看見一隊兵士,就痛心地想起以色列的奇恥大辱。民眾迫切地望著基督,希望祂就是那位要來抑制羅馬之驕傲的主。

  耶穌懷著憂傷的心情,俯視著祂跟前那些仰起的面容。祂看出復仇的意念已將其邪惡的印記銘刻在他們心上,並且知道民眾是何等苦心地盼望獲得力量去打倒那些壓迫他們的人。祂悲哀地囑咐他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這些話無非是重申舊約的教訓而已。這“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規例,(利24:20)固然是借著摩西而頒佈的律法的條款之一,但這只是民事的法令。任何人若為自己報仇,都不能算是無罪的,因為他們業已領受了主的話說:“你不要說,我要以惡報惡。”“不可說,人怎樣待我,我也怎樣待他。”“你仇敵跌倒,你不要歡喜。”“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飯吃,若渴了,就給他水喝。”(箴20:22;24:29,17;25:21)

  耶穌在世的一生就是表彰這一原則。我們的救主離開了祂的天家,就是為了要將生命的糧帶給祂的仇敵。雖然祂從出生一直到死,經常有譭謗和逼迫堆在祂的身上,然而這一切,只是引起祂表露出寬恕的慈愛。祂曾借著先知以賽亞說:“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腮頰的鬍鬚,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並不掩面。”“祂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祂象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象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賽50:6;53:7)並且從髑髏地的十字架上面,祂為謀害祂之人而作的祈禱,和給予垂死的強盜之大有盼望的信息,仍曆各世代而傳誦不絕。

  天父的臨格環護著基督,祂所遭遇的一切,莫不是那無窮慈愛者為要賜福與世人而特准的。這是祂安慰的來源,也是供應我們的。凡被基督之靈澆灌的人,就住在基督裏面。那以他為目標的打擊,就落在那用自己的臨格環護著他的救主身上。任何臨到他的事情,都是從基督那裏來的。他自己毋須抵抗罪惡,因為基督是他的保障。倘非我們的主所許可,無論甚麼事物都不能觸及他,而經祂所許可的“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羅8:28))
參考: egw.sdacn.org
2015-03-25 7:33 am
神就是愛
神愛世人.
2015-03-25 4:06 am
意思,但看事件,不過神希望我們能原諒傷害我們的人,即使自己對或者別人不對。神都希望用這樣愛人和寬恕人的心來對待每件發生的事,這和馬太福音第五章是有著相同的意思。
2015-03-24 1:22 am
耶穌升天與上帝的靈結合二位一體
是救世主耶穌

不是受難猶太人耶穌

相信救世主耶穌 信心與祂聖靈結合
是三位一體耶穌門徒

基督教洗禮 拆散耶穌上帝

基督徒不是 耶穌門徒

聽命於牧師

事實勝過真理
2015-03-23 4:57 pm
1.對頭指的是:你犯錯得罪的人,你要和解。
2.惡人指的是:有理說不清的人,你越講理,他越欺你。
這樣的人沒完沒了,只好認了,隨他吧。
2015-03-22 4:27 am
不用解釋!整本剩精都是瞎掰 鬼唬爛
基督教本質就是狹隘 沒品 執著於分別內邦人'外邦人看的比事實對錯還重要
在基教眼中陳進興比一些真正善良但不信基教的人還會得救
基督教最擅長的就是唬爛'造假'被踢爆死不承認
以下真實見證
就是他們基督徒嘴裡口口聲聲的主阿主阿如何如何
實際上卻不是那回事
我們知道縱觀人類歷史到底是基督教徒殺人殺最多
不管從公元0年至今經歷大大小小戰爭光是第1.2次世界大戰主要發動者與參加殺人者基督徒都是世界冠軍
1) 宗教裁判所大量屠殺基督教所謂的異端 及女巫
2) 基督教參與非洲奴隸貿易神父.牧師將黑奴輸出全世界
3) 拉丁美洲傳教活動殘殺異教徒
4) 清末時期基督宗教用槍砲.鴉片打開中國門戶進行傳教

基督教 在歷史上對人類所犯下的罪惡及暴行我們應該遺忘嗎?

特別是基督教過去為了傳教一再用謊言.武力.殺戮
對付印第安人.中南美洲的原住民及非洲黑人
並且散播仇恨思想及實行排斥異己的屠殺
基督教的福音就是散播仇恨思想及排斥異己的屠殺嗎??

中古時代,基督教主要流行於歐洲,向海外傳教始於十五世紀。
義大利的哥倫布受西班牙資助,曾經四次帶領船隊西航,
先後到達巴哈馬群島、古巴、海地和南美洲一些沿海地帶。
除第一次以西班牙國王名義佔領土地以外,其後三次都受教皇亞歷山大六世之命,帶領傳教士向佔領地傳播基督教
就以第一次抵達巴哈馬群島的一個小島來說,哥倫布將這小島命名「聖薩爾瓦多」,意思就是「救世主」

哥倫布於1493年九月第二次西航時,帶了十二名傳教士,第三次西航於1498年抵達海地(西班牙島)
著名傳教士德拉斯卡薩斯(B. de las Casas)就當時目擊寫的「西印度的毀滅述略」說 :西班牙聖徒以「傳播聖教」及「救主耶穌」之名進攻海地。當印第安人反抗時,基督徒使用馬、刀劍和長矛進入村裏,將小孩、老人、婦女及產婦全部殺光
「…他們用救世主和十二門徒的名義立起大絞刑架,
在火刑柱上把印度安人逐個活活燒死。為了追捕那些躲藏在森林裏的印第安人,他們用凶猛的獵狗就能把咬碎的印第安人從樹林拖出來。」

十六世紀二十年代,西班牙殖民者帶備傳教士進攻墨西哥,
打著「神聖十字軍」和「事奉上帝」的旗號屠殺土人,屈服者被迫洗禮

跟著向南美大陸推進,自巴拿馬出發,於1532年進攻現今秘魯地區的印加帝國,
十一月十五日攻克帝國北部重鎮卡哈馬加城,
不久捉捕印加王阿塔瓦爾帕,屠殺數萬印第安人,
於騙取所有金與銀的贖金後,不履行諾言,卻把印加王阿塔瓦爾帕絞死,
並恣意破壞印加那些宏偉壯麗的廟宇、陵墓、古述和一切藝術珍品,
毀滅了這個光輝燦爛的「印加文明」

在印加帝國遭受這次浩劫而國毀人亡以後的二十年中,
基督教傳教士跟隨西班牙聖戰軍相繼攻克現今所稱的智利、哥倫比亞、委內瑞拉和阿根廷等地,
除巴西已被葡萄牙侵入之外,整個中南美洲都納入西班牙帝國的陰影內,
亦即是說,整個中南美洲的生存土人都被迫洗禮而成為基督徒

就以墨西哥被征服的頭十五年中,就有四百萬多印第安人被迫洗禮
此後,每當西班牙聖戰軍建立一塊新殖民地,教士就立即組織成一個主教區
從十五世紀二十年代開始到1623年的一百餘年間,
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總共建成七萬座大大小小的教堂。
教會的勢力伸入政治、經濟和文化教育的領域 ,擁有龐大的土地財產及工商業,
殘酷剝削和奴役印第安人和從非洲販賣來的黑奴

十六世紀中葉,西班牙國王菲力二世下令在各殖民地設立宗教裁判所,
對反抗殖民地統治及異教的嫌疑,立即以異端罪名逮捕及監禁受刑
到十六世紀末期,就約有6330名印第安人被嚴刑拷打,
其中一百五十多人立即拷死,許多印第安人被打成殘廢

最早販賣黑人為奴的是葡萄牙人,其後是西班牙人
自葡人達伽馬率船隊於1497年繞過好望角進入印度洋而到達印度後,
葡萄牙軍隊與傳教士就從非洲伸延到亞洲,其後又從巴西擴大到美洲東南部,
奴隸被驅上販奴船之前,在碼頭排隊由神父施洗

十七世紀初期,荷蘭、英國和法國相繼在美洲掠奪印第安人的土地,
並建立煙草、棉花及甘蔗等農場,於是從非洲販買大批黑人為奴作業
天主教及新教的教會紛紛從奴隸主人手中收取黑奴施洗費,
並乘勢在非洲廣大地區傳播基督教「福音」,黑人才知淪為奴隸就是福音

十七世紀中葉,荷蘭人在奴隸市場販賣中居首席,
但到十七世紀後期至十九世紀初,英國人就後來居上。荷蘭人和英國人都是基督教的新教徒(基督徒)
而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和法國人都是基督教的天主教徒,
這些基督教徒在這種喪盡天良的販奴貿易中,
雖然增加了新黑人教徒的數量而獲得塵世的利益,但卻將非洲黑人的自然文化徹底消滅,
並長久在白人基督徒的皮鞋底下過著呻吟痛苦的奴役生活

一個宣揚「上帝的愛」的宗教而十數個世紀以來,他們的教徒竟然殺戮千千萬萬人,
又遺害美洲的印第安人瀕於滅種及非洲黑人貧困悲苦的生活至今
參考: 一個人走過海旁,看見另一個人想跳海自殺。他走上前去勸說「先生,不要跳下去!」他說:「你是無神論者還是有宗教信仰?」那人答:「我有宗教信仰。」「佛教、道教、回教還是基督教?」「基督教」我也是!聖公會還是浸信會?」「浸信會」「太好啦!我也是浸信會,你是Baptist Church of God還是Baptist Church of the Lord? 」「Baptist Church of God. 」「真是太奇妙啦!我也是,那你是原教旨的還是改革派的?「改革派的 「1879年的改革派還是1915年「1915年的改革派。」那人朝他屁股一腳把他伸進海裡:「異端!去死吧!」這笑話指出了泛基的沒品狹隘

1.馬太福音 第5章 : 第25節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 、就趕緊與他和息 .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
這節說要與對頭和息,為什麼? 可否舉例? A:當然是「你是不對的那方啊」~就是要「道歉啊....請他原諒啊....饒了你啊.....」...........「你」是「不對的」那一位~^^+

PS:例子不用舉了.....看了就知道....



2.馬太福音 第5章 : 第39節
只是我告訴你們、 不要與惡人作對 .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為何不要與惡人作對? 這裡的惡人是指壞人,還是另有他指?
A:因為上帝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上帝....

你跟惡人作對.........就是跟上帝作對......@@+

38節不就有寫.........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就是「上帝說」嘛....


出 21:24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利 24:20 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叫人的身體有殘疾,也要照樣向他行。

申 19:21 你眼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加贈補充

Q:這裡的惡人是指壞人,還是另有他指?

A:你「看為惡」的人.....

比如啊........「這篇文章」太不合乎神的旨意了(為惡).....我把它給「刪了」.....@@+

這就是「與惡人作對」.........



啟 22:19 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 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2015-03-21 00:08:46 補充:
講個冷笑話......

很難懂嗎?.........正常啊........「聖潔」不是那麼容易達到的A.....^^+


收錄日期: 2021-04-30 19: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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