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已匯款 本票未歸還!

2015-03-21 1:22 am
家父簽了50萬本票!目前50萬已從銀行匯還給對方!但對方說"本票"已不見,只有歸還已跳票的50萬支票,請問我該如何做才能保全家中的權益???因為沒看到"本票"回來,我實在是不放心!該如何做才能讓本票失去效力???感謝了! (對方疑似錢莊或代書...我不太能確定)

回答 (5)

2015-03-21 1:41 am
✔ 最佳答案
當時本票是簽給誰的?

跟對方簽立一份切結書,說明真的有收到你們的匯款
雙方之間已無任何債權債務關係
且切結書上說明,因對方將本票遺失,無法歸還本票,所以簽立切結書證明

記得當時是什麼時後簽立的本票嗎?
切結書上最好也將日期、金額都寫上去

本票正本不見,那有影本嗎?有影本的話,就做為切結書的附件
可以的話,也請對方提供身份證影本(簽名蓋章),做為切結書的附件
以茲證明,跟你們簽切結書的人跟本票上的人是同一個人

我想到的就只有這個方法耶...
你可以在多問一些人看看
2015-03-31 7:11 am
有資金需求的人,推薦你一家很專業的貸款服務公司,他們的服務真的是很不錯

他們不是放款公司(一開始我也誤會,後來聽專員解釋才了解)而是協助你申請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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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1 7:51 pm

最最放心的作法是去法院作票據除權判決。
理應由遺失人(持票人)去做,如果他不肯
,是不是可以請他立個切結書,然後自己去
法院辦理,詳細程序可以去法院問書記官。

祝你順利。




2015-03-22 12:43:10 補充:
正如樓上所言,一旦本票轉讓予第三人,他如果來要求票款,
你以票款已經付給XX人而拒絕,那是你理虧,提訟的話你會
敗訴,因為票據是認票不認人的。
2015-03-21 2:53 pm
這個人想將本票折價轉讓給他人,又可再賺一筆。
當時未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是個大錯誤。
對方已拿到50萬,變成你有求於他,他不會聽你的指揮了,會採用敷衍戰術。
2015-03-21 3:37 am
簡單來說,

你應該請對方簽立清償證明

證明內容最少要包括本票的號碼

以防那天該本票又出現了...

收錄日期: 2021-04-15 18: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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