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去年12月底我騎機車被汽車撞到後來裁判我有部分責任汽車被判疏失,現在對方產險公司(國泰)說只能賠三成(藥費自費)}}
A:強制險採無過失主義,故(藥費自費)是全額理賠,非三成。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7 條
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
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
在保險理賠方面,受傷之ㄧ方可向對方的產險公司申請強制險,其理賠範圍如下:
強制險 [醫療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
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負額、掛號費、診斷證明書費、
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為上限)、膳食費(每日180為上限)。
如本身有其他保險,請多申請幾份[副本]如:勞保、團保、意外、醫療險等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
(大都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私人診所或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上限二萬。
四、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
(每日1200為上限,不得逾30天)。
五、其他:如義肢、齒、眼等醫療器材 。
六、其他非全民健保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醫療器材:(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上限二萬。
{{請假(一半)、車子維修(全賠)全部加起來大約9000上下}}
A:另可向加害者求償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理賠範圍:
1.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
2.工作損失:[要有薪資證明]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期間。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
以上擇一即可。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9273元/月。
3.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4.財產損失: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
5.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額。 (這部分需自行評估)
6.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均屬之。
{{但問題來了...我是輕型駕照騎重型(但我駕照遺失因為要繳罰單所以就都沒補辦)請問我可以跟對方理賠嗎?或有其他方法可以理賠??}}
A:可以。上面請參考求償。
後續車禍調解、求償理賠任何問題歡迎與我聯繫
希望可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