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今年快七十歲了(已退休),在今年一月中旬騎機車時被一輛突然打開車門的車子打到,
整個連人帶車彈飛出去,造成肩胛骨斷裂及小腿粉碎性骨折及膝蓋破裂,
肩胛骨因為是骨折固定後並無大礙,
但是小腿粉碎性骨折太嚴重當時醫生說先開小腿等三個月後觀查復原狀況再換人工膝蓋,
最近復診時醫生說爸爸小腿復原狀況不佳可能小腿要再開一次刀(有植骨,但骨頭及肌肉生長狀況不佳),復建到能走路大概要一年,
發生事故到現在我們已自付醫療費用約十萬元了,對方也沒提過任何賠償的事,有來看過幾次,常常說自己沒錢,說他有保險可是也沒有保險公司來找過我們談賠償的事,
還有當初發生車禍時,對方欲移動我爸的機車,聽說有被路人制止,但那附近沒有監視器,後來警察有到場作筆錄,我們只有拿到一張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是需要去申請事故鑑定?
請教各位現在我們需要先要求對方先支付部份醫療費用嗎?
理賠及談判提問
1.我方應該要申請鑑定書嗎?有沒有期限(車禍至今快兩個月了)?
2.因為第一次開刀就已經自付將近十萬元,且因為父親需要人照顧,所以請了一個親戚幫忙照顧,經濟方面很吃緊,可以先要求對方支付部份金額嗎?
3.車禍發生至今對方都沒提到賠償問題,請問我方該主動聯絡對方談賠償嗎?
4.因為後續還有可能要開兩次的刀,時間上可能會超過求償期限(三個月?半年?),我們應該先怎麼處理?
5.賠償總金額行情大概是多少?(醫生說以後會有膝蓋彎曲不全,肌肉痿縮之類的後遺症,目前腳有外八的情況)
6.談理賠是雙方當面談就可以還是要找哪一方面的專業人事?
7.若談判破裂走法律途徑時,可以告他甚麼罪呢?走法律途徑就一定可以得到合理的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