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問題 撫養媽媽 但不同戶籍

2015-03-03 8:02 pm
我跟老公去年的收入約160萬,除了撫養兩個小孩外,今年想再多撫養婆婆以降低課稅,我婆婆今年64歲但跟我們不同戶籍,請問我們可以扶養婆婆嗎? 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嗎?

回答 (1)

2015-03-04 3:01 am
✔ 最佳答案
一、可以申報扶養,因為婆婆屬於直系尊親屬,不用同戶籍亦可申報扶養。

二、您婆婆已滿60歲,所以免檢附證明文件即可申報扶養。
在申報綜所稅時,扶養親屬登打您婆婆姓名、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次即可。
提醒您,您婆婆若有所得要一併併入申報喔!


.【申報扶養親屬規定】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篇
圖片參考:https://s.yimg.com/lo/api/res/1.2/eoBPLK5R03zwWD_nUrivxw--/YXBwaWQ9dHdhbnN3ZXJzO3E9ODU-/http://www.jfcpa.com.tw/Images/QA/question-connec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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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列報未滿60歲扶養親屬應檢附證明文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於個人綜合所得稅中申報扶養: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者。
(二)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無法工作或須長期治療者等,並取具醫院證明者。
(三)當年度所得額未超過免稅額者。
以上並須檢附非屬前開薪資所得免稅者之適當證明文件,例如服務單位掣發之在職證明或薪資所得之扣繳憑單、投保單位開立之全民健康保險之繳費收據或其他適當證明之文件。※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的全民健康保險費,由納稅義務人本人、合併申報的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繳納者,得不受金額限制,全數可扣除,且不包括在每人2萬4千元的人身保險費列舉扣除額。
(一) 非直系親屬(如兄弟姐妹等旁系親屬),即使同一戶申報,也不得列報扣除代繳的健保費。
(二) 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若母親健保費掛在父親名下,其申報扶養母親不得列報保險費(因要保人為父親非屬同一申報戶)。※ 繼父母可否列報為受扶養親屬?
所得稅法所規定直系尊親屬,包含直系血親尊親屬及直系姻親尊親屬在內,而繼父母在民法上屬納稅義務人之直系姻親尊親屬。因此,納稅義務人若申報扶養繼父母,得依規定減除繼父母之免稅額,若繼父母年滿70歲以上時,免稅額增加50%
參考: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台中會計事務所-台中記帳士事務所-免費稅務諮詢-網址:http://www.jfcpa.com.tw/default.aspx-服務專線:(04)2317-7317


收錄日期: 2021-05-04 01: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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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303000016KK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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