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7歲的時候 有一次騎機車未違規 警察卻把我攔下來 當時我有喝酒 吹下去值0.37 繳了一張無照+15000的罰單 (已繳清)
18歲時有一次騎車撞到別人的轎車 對方未受傷 但我腳斷掉 到醫院吹值是0.47
去開庭法院判緩刑一年 罰金4萬(已繳清) 拿到監理所他要我補5萬給他 我已經補到現在剩下5000
(以上都是在台中發生的事)
就在今年我20歲 半夜去路口丟垃圾順便停車 被警察攔下來(沒肇事) 要我吹 我吹得值0.40 也配合警方動作 2/15時候發生的 在中壢
當天半夜2點被帶回派出所早上又轉分局晚上轉地檢署
地檢署開庭 只問我當天發生的事 我也都配合說對 跟 是
只是他沒有判刑責 就叫我回家等收信
當天跟我一起被抓酒駕的也都是一樣的情況
我到今天都還沒收到地檢署的信
請問這樣我會被判多少錢 ??
急 麻煩各位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