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怎樣去提告對方

2015-03-02 12:09 pm
請問一下本人之前有申訴過某家公司一些問題 但是消費者中心又轉給對方自己調查 這樣的情況不就是把消費者的權利都抹滅掉了嗎 我投訴對方結果調查的又是對方 這個我知道沒辦法去討回了 誰叫最大的是政府 但是搞我的這間公司
她們回文給政府機關又是一些子虛烏有的回文 而內容還有毀謗本人 為何我到警局不能報案 警方說這是民事 真的是這樣子嗎 ?另外就是寫回函的是公司的員工
而蓋章的總經理又另外蓋上一句我忘記怎麼打了@@ˊ裏頭的意思是在講這位員工打得資料都跟公司無關的意思.那我到底是要告誰..公司還是這位員工???
但是我一開始是要告公司 她們這樣一搞公司就能脫離關係了嗎? 因為政府最後回文給我說 若我不服她們的調解 我得另外提告 所以我想請教一下 我該怎樣去告 另外就是去告人要自己付費嗎 我已經被搞到都沒錢了.不知道該怎麼辦了.請各位能幫幫我的忙嗎

回答 (4)

2015-03-03 7:07 am
✔ 最佳答案

若涉及毀謗就是刑事案件
你可以到警局報案順便提出告訴
記住要拿報案三聯單...才算完成報案和提告
而三聯單上面都有電腦編號...才可上網查詢
若承辦員警不給或說不用三聯單?那很明顯的就是對方要吃案...請向督察室檢舉
檢舉請用電子郵件...這樣才會有紀錄

第二...你可以直接去檢察署向值班的檢察官提出告訴....
參考: 被吃案的慘痛經驗
2015-03-02 6:01 pm
圓融的方式是請消保官協助調解~~
若遇到皮皮的公司才須要告他~
現在有許多免費諮詢~
或者可以找法律扶助~~公設的~
他們會教你如何去告~~
並告訴你最有利的方式~~
參考: 我
2015-03-02 5:37 pm
對方誹謗你,直接到地檢署告
為何我到警局不能報案 警方說這是民事 真的是這樣子嗎 ?
把他們誹謗的內容拿給檢察官看就好了
2015-03-02 4:58 pm
打官司要有錢及有閒,沒有底子還是忍忍吧!要出口氣得到算算口袋中孫中山夠不夠。

收錄日期: 2021-04-15 18:24: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302000016KK00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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