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要保人 被保險人 受益人 皆為不同三人,可否變更受益人?

2015-02-27 8:47 am
請問要保人 被保險人 受益人 皆為不同三人
現被保險人為無意志 (為植物人)
要保人可否變更受益人??
有詢問過保險員回答被保險人已無意志,受益人可以提抗告,所以不可任意變更
但變更受益人的權益不是在要保人跟被保險人身上嗎???
請幫忙回答 謝謝

回答 (4)

2015-02-27 11:22 pm
✔ 最佳答案
hi,發問者您好:

保險法第五條:本法所稱受益人,指被保險人或要保人約定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均得為受益人。

所以依照以上保險法的規定,要保人或者被保險人都可以約定受益人。

您的問題中是要保人和被保險人為不同一人,所以會有誰來約定變更受益人的問題產生,但是保險法沒有明確規定這種狀況要如何行使同意權。

而當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時候,就必須回到保險契約(保單)來看是否有做相關規定。

在金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制定的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裡面,是規定如下:

要保人得依下列規定指定或變更受益人:

一、於訂立本契約時,經被保險人同意指定受益人。
二、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

金管會的保單示範條款,通常都會被各家保險公司寫進它們所販售的保單條款裡面,所以你買的保單裡面應該也有類似或者完全相同的保單條款。

所以這種狀況,是因為被保險人已經昏迷(植物人),並無法提出被保險人的同意書,也就無法變更受益人。

保單也是一種契約,當這種契約內容要變更(包含變更受益人),必須符合法律以及保單的約定,才能產生效力。

如果變更過程不符合契約規定,當產生爭議的時候,權益受損的人都可以提出民事訴訟,來回復自己的權益。

不過提出民事訴訟並不一定叫「抗告」。抗告是對法院已經做出的「裁定」不服的話,才是提出「抗告」。

以上僅供參考
參考: 金管會、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民法、民事訴訟法
2015-02-28 11:14 pm
被保險人是母親 理當子女為監護人,而要保人 跟受益人 為皆為子女,應該很難解了。謝謝
2015-02-28 7:33 pm
被保險人已為無行為能力人,那他的監護人呢?
經監護宣告後,監護人可代為行使無行為能力人應享有的權利。
2015-02-28 4:58 am
支持冒煙兄!tony


收錄日期: 2021-04-11 21: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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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227000010KK0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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