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70年代的房屋的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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廁所共用,,,地方迫,,人太多,治安差
至50年代木屋區多次大火以後,港府開始興建公共房屋,以解決市民的急需。 最早推出的公屋是低入息家庭使用的「廉租屋」。租金約佔住戶平均家庭收入的7-8%。早期廉租屋(即徙置區屋村)每戶面積11.14平方米,設備簡陋,沒有廚房,洗手間、浴室和水喉樓層公用。後期廉租屋每戶面積23-46平方米,每戶有單獨的廚房、洗手間,租金100-200港元。1978年,房屋委員會推出居者有其屋計畫,以遠低於市價的價格,將公屋出售給中等及低入息家庭和公屋租戶。 第二次大戰結束後,大量在戰時逃難回鄉的香港居民重返家園。他們要面對的卻是頹垣敗瓦、無處容身的窘局。要住在極為擠迫的唐樓,縱然只租住一個床位,亦要付出不菲的租金;沒有能力負擔的,就只能在市區邊緣地帶,搭建或租賃簡陋的寮屋棲身。 這些僭建的寮屋首先在市郊的鄉村疏落地區出現。它們依傍著原居民的石屋,沿著山邊慢慢地擴展開去,起初還被菜田包圍,後來就與菜田爭地。1947年至49年間,內戰爆發,大批難民不斷湧抵香港,其中稍有資本的,便買材料建寮屋出租。人越來越多,住屋越來越密,居住環境更急劇轉壞。寮屋區域,還佔據了大批鄰近當時市中心區的、極具發展潛力的土地。寮屋區雖建得擁擠,但全是一、二層高的矮小房屋,土地使用率不高,也嚴重阻礙了戰後香港城市的發展。 寮屋區的前身是市區邊緣的農地,根本沒有適合密集人口居住所需的基本生活設施。那時的屋內沒有水電供應,在整個地區,更連一座公廁、一個公共水龍頭也沒有。所以,居民要花錢向有水井的村民購買食水。挑著盛滿水的水桶,在崎嶇不平的泥路上一搖一晃地走,就是住在那裹的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寮屋的建築,談不上穩固安全。當遇上暴風豪雨,屋頂的片瓦,只可起著一些微微的遮蔽作用,雨水還是會無情地從門窗、屋頂的間隙襲來。建在低漥地帶的寮屋,更經常被水淹浸。可是,寮屋居民的最大威脅,倒不是水,而是--火。 寮屋的居民,多使用簡陋的爐具,如用柴枝、紙板或火水作燃料,點的也是油燈或水火燈;房屋的建材一般都是易燃;再加上民居中又夾雜了不少工廠和工場,大量儲藏易燃物體,於是在風高物燥的季節裹,火災的威脅性便更大。區裹又只有崎嶇狹小的行人通道,一旦火警發生,消防車根本不能在近距離灌救,於是星星之火,便可燎原。
自1950年起每年冬季,寮屋區都成為祝融肆虐之地。一夜成災的例子,比比皆是。 廉租屋村
1962年,政府開始為低收入家庭興建廉租屋。與五十年代興建的徙置屋比較,廉租屋的單位面積較大,設施亦比較好,有私人的廁所及廚房,而且租金低廉,為不少入息低微的市民解決了居住問題。
臨時房屋村
臨時房屋是一種中轉房屋,是為那些未能入住永久房屋的市民提供的暫時居所。因地方重建或天災而失去家園,而又未符合資格申請永久公共房屋的市民,可入住臨時房屋。 當他們符合資格(如在港住滿七年,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時),便可申請輪候公共房屋了。臨時房屋單位有私人的廚房及浴室,但廁所是公用的。
收錄日期: 2021-04-15 18: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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