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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中文大學教育學院在1965年成立,是本校第一個專業學院,主要任務為培訓學位教師、教育研究及專業人才。以學位教師教育文憑課程(PGDE)為例,為本港的中學培訓了不少優秀的教師。學位教師教育文憑課程隨著教育的發展而不斷更新,以配合學校的需要。
為提高推普人員的專業修養和培養推普領導人才,教育學院已於2000年8月開辦"學位教師高級教育文憑(普通話教育)課程",由香港教育研究所、普通話教育研究及發展中心聯合統籌。本課程主要供在職學位教師進修,同時接受在師資培訓機構或其他工商機構從事普通話教育工作的人員修讀。學位教師高級教育文憑(普通話教育)課程(APE)是本港院校首次開辦的,在學位教師教育文憑課程(PGDE)的基礎上,提升到研究院的辦學層次,加大了培訓普通話教師的力度和深度。2002年7月,本校將開辦"普通話教育文學碩士學位課程",為APE精進延續課程。本課程設必修科(每科3學分)及選修科(每科1.5學分)。學員須修讀最少15學分(即210課時)的課程,而且全部通過評核,才可獲頒發"香港中文大學高級教育文憑(普通話教育)"。
二. 課程總目標
學位教師高級教育文憑(普通話教育)課程的目標旨在培養推普的骨幹教師和師資培訓人員,提升他們的普通話水平,增強他們的科研能力,使他們在推廣普通話教育和培訓師資工作中,發揮良好的示範和領導作用。
三. 課程結構
學位教師高級教育文憑(普通話教育)課程兼顧普通話的語言知識、社會語言學知識、辨音及正音能力訓練、漢語音韻及方言知識、語言測試理論、語言與課程規劃及普通話研究等訓練。課程包括以下系列:
單元編號 單元名稱 必修 / 選修 課時 學分
APE 5001 普通話音系 必修 42 3
APE 5002 國際音標導論及應用 必修 42 3
APE 5003 普通話專題研討及研習 必修 42 3
APE 5101 普通話朗讀理論與實踐 選修 21 1.5
APE 5102 漢語音韻及方言概論 選修 21 1.5
APE 5103 語言變異及社會語言學導論 選修 21 1.5
APE 5104 普通話水平測試理論 選修 21 1.5
APE 5105 語言教學理論及應用 選修 21 1.5
APE 5106 現代漢語導論 選修 21 1.5
APE 5107 語言學導論 選修 21 1.5
APE 5108 語言規劃及雙語教育 選修 21 1.5
本課程由11個單元組成,單元各自獨立,又互相連貫。學員可先修讀正音及標音訓練課程,以鞏固普通話基本語音能力,然後選修其他單元課程,增強普通話能力,提高對普通話、語言學及語言教學的認識,進而研究普通話,掌握研究普通話的方法。學習者可按自己的時間分配,逐一修畢各單元,滿足課程的結業要求。
擬考取"高級教育文憑(普通話教育)"的學員,須修讀以下單元課程
單元編號 單元名稱 必修 / 選修
APE 5001 普通話音系 必修
APE 5002 國際音標導論及應用 必修
APE 5003 普通話專題研討及研習 必修
APE 5101 普通話朗讀理論與實踐 選修4個單元,或選修2個單元另選修其他高級教育文憑課程相等於42課時的選修單元
APE 5102 漢語音韻及方言概論
APE 5103 語言變異及社會語言學導論
APE 5104 普通話水平測試理論
APE 5105 語言教學理論及應用
APE 5106 現代漢語導論
APE 5107 語言學導論
APE 5108 語言規劃及雙語教育
上述單元課程分必修及選修兩類,其他高級教育文憑課程的選修科,見於有關的課程概覽。擬考取高級教育文憑(普通話教育)的學員,須修讀210課時的單元課程,其中必修單元126課時;選修單元84課時(不能多選或少選)。
此外,學員也須達致一定程度的資訊科技能力。(於修業期內通過資訊科技能力測試。)
四. 證書
本課程頒發以下各類證書、成績單及文憑
1. 單元課程聽講證書
修畢任何一個單元課程的學員,出席率達到75%或以上,可獲發給該單元課程的聽講證書。
2. 單元課程成績單
修讀各單元課程的學員,出席率達到75%以上,准予參加結業考試或評核,並獲發成績單。
3. 高級教育文憑(普通話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