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首先,話搵律師,同真係搵律師,個成本完全係兩件事.
然後係幾乎冇得告,因為控方要完全去證明你講既唔係事實,而有一個實際影響.
咁佢有冇做過,冇辦法證明,公司又係咪因為咁而炒佢,一樣冇辦法可以證明.
仲有一樣野,你只係作出投訴,合理到暈,相反你唔作出投訴,改為去唱佢,咁就差d喇.
2015-02-16 13:46:32 補充:
波哥前排都有單類似既官司,輸左要賠廿萬比對家.
其實就咁,呢廿萬真係好小錢,前提就係相對於雙方既律師費及堂費,係講緊幾千萬黎計.
所以呢d官司,唔係雙方都有頭有面有d錢,都好難打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