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滿18女方當時未滿16(有法律問題 急需幫助)

2015-02-14 5:52 pm
事情是這樣的
在網路上認識了一位女生
約出來 她說她喜歡我 我也覺得她不錯 於是在一起
那時我19 她騙我說她16歲
在一起的第一天我們就做愛了 這也不是她的第一次
之後她才說她才15歲 一個月後才16 她也說她不會跟爸媽講
我當下就著急了 因為我之前有朋友遇到有女生利用未滿16歲發生性行為這件事當作把柄
拿了我同學很多錢 因此我隔天就密她 我們可不可以當朋友就好 然後說了一些理由
但是符合事實 像是我是大學生你是高中生 我生活很忙 無法給他幸福 前女友劈腿的陰影揮之不去
因為我朋友的事件我真的很怕...
當然她很難過 就說我騙她的感情 等等的 我就一直跟她說對不起 後來這件事情告一段落
那時是去年9月的事情 之後直到昨天凌晨3點 她又密我 簡單來講她說 如果我還想跟她在一起的話 她是願意的~~ 我也是用那些年紀差距 大學生高中生 前女友等等的理由 說沒有意願跟她在一起 然後她又開始裝可憐說什麼我欺負她等等的 欺騙她 一直講一直講 我當然煩了 就說你想要什麼補償你說看看呀~~ 她還是罵我然後說什麼自己連妓女都不如 看到男人的現實面 我就問說你到底要什麼補償說來聽聽呀 後來她突然密我一句 [我是她朋友 我看你只有錢可以拿得出吧] 看到這句話 我直接就封鎖她了


但是過了10分鐘我收到了一則簡訊 如下

你是xxx吧
我是她家人
我看你只給得起錢吧
能給多少你決定
時間地點你說
我會叫人去拿

凌晨4點多我整個傻掉......... 現在都2月中了 關係還撇不掉......
現在 我真的超怕了 想說有沒有可能是她朋友在鬧我 可是這種時間是家人還是朋友無法判斷 但是這種簡訊感覺又不像是大人會傳的

如果說這是要和解的簡訊 也不可能找其他人來拿呀... 不然之後是不是會又再繼續跟我翻舊帳 如果要和解該怎麼做呢有大大可以跟我說明一下嗎 要簽什麼文件要怎麼準備 要去找什麼證人 還是什麼委員會 警察之類的 我不是很懂

但是說真的這封簡訊又有點感覺像是在勒索我 但是我又怕真的是她家人然後對我提告
我該怎麼辦啦> < 我現在好混亂 有沒有人可以提供我些意見 要跟警方說嗎 但這我不就自招了 與未滿16歲發生性關係這是公訴罪嗎 我好煩 拜託各位網友給我意見

回答 (3)

2015-03-03 11:46 pm
✔ 最佳答案
小哥你好!!
小弟我本身學過點法律
不知道是否能幫上你的忙

<刑法227條第三項>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罪乃非告訴乃論罪,除非小哥你未滿18歲(不過依題意你似乎不符合該要件)
何謂非告訴乃論罪?簡單說就是被知道了警察就非辦你不可的意思

不過就算被起訴也不代表你就有罪,最後仍會由法官定奪,以下說明:

依據刑法227客觀上無可否認你們已發生過性行為此點尚且無疑(小弟我年紀也跟你差不多,也是屬於年輕氣盛的狀態,但這邊小弟我還是認為小哥你太過輕率,要學會克制啊),關於這裡請不要異想天開以為你打死不承認就會沒事,檢察官只要勘驗雙方手機的對話內容,你的證詞就決不會被法官採信,反而還會被認為犯後態度惡劣

但是主觀上你並不知道對方未滿16歲(這裡是小哥你自己說的,如有誤請小哥自行負責),因此你並沒有犯刑法227條的故意,頂多具有過失,但刑法227並不處罰過失犯,所以這裡小弟我認為小哥你並沒有犯罪,但是這裡頂多僅僅是多數學說採此,也有少數學說認為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性交為客觀處罰條件,所以你主觀上是否有認知並不重要,照樣會成立犯罪

結論:最後法官會如何判就是法官的事了,學說往往只是紙上談兵,要看在開庭之時你如何與對方展開攻防戰,以及最後法官會相信哪邊的證詞了

另外如果小哥你不想被警察知道的話,就雙方自己私底下談和解吧

另外說一下小弟我的意見,依題示感覺你也沒有很積極的面對這件事情,反而採消極敷衍的態度,這樣很不好,如果我是對方反而會心灰意冷最後轉為怒火中燒,到這裡如果對方要求見面還請注意您的自身安全,因為你去赴約時被人圍起來的可能性還是有的(這邊純屬猜測),另外祝您圓滿解決此事

2015-03-03 15:52:01 補充:
忘了說如果私底下和解後怕對方再翻舊帳話記得簽和解書啊
參考: 自己
2015-02-15 12:55 am
"色"字頭上真的有一把刀。
這種事情能用錢解決的,還算是幸運的。在行情價內是賠償,不是勒索。
但行情又沒有標準。用錢能免吃勞飯,應還算是便宜的。
面對現實,去當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確定金額吧!私下直接給錢=沒給。
2015-02-14 6:52 pm
《刑法第227條第3項》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它們真的要告,就只能去法院和法官說原因了。
你也可以拿錢和它們和解。

收錄日期: 2021-04-15 18:14: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214000016KK0142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