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設計師惡意欠款這樣可以告對方什麼罪?
事情是這樣的.某間設計公司發包木工的工程給我.因為他說這場很趕.所以再沒簽約的情況下我們就進場施工了.領款的方式為3331(意思指3成.3成.3成.1成尾款.後來業主有追加東西.追加的部分是以點工點料的模式進行的.那設計公司並沒有派人來點工.做完後點工點料的部分他說我們不清不楚.態度也很惡劣.要我們跟會計對帳.會計又要我們跟設計師聯絡.2個推來推去.推了1個禮拜多.連最後1成的尾款也不給.我手邊只有一些簡訊能證明.還有人證.請問這樣能對他提告背信嗎?或是能對他提告什麼呢?
煩請詳答!這對我真的很重要...謝謝各位
回答 (3)
若有合約還可提告,但追加的施工量證據收集很費時,要有施工前後比較圖及計算資料,不是口說多做10萬工資對方不給就算數了。很難搞的。
若能各退一步最省事。
沒有背信.事一般民事 民法規定兩方同意就可以.點公點料這個是有單據的不是嗎?
業主追加的部分款項算是增加出來的識嗎?孩是包括在3331內?
如果是另外。那這個事也包括在設計師那邊收嗎?孩是因為業主講。所以你們做?
如果確定。就可以直接申請支付命令。或開民事庭也可以。支付命令就是將你的債權
提出花一千塊聲請支付命令。他就要20天內處理 不處理你可以直接到國稅局查他的財產去抵扣你的債權。
收錄日期: 2021-04-15 18: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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