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專業人士,有關大樓管理費的問題,先簡述一下管理費的問題:
1.管理費一個月:1200元
2.公共設施:只有警衛室一處
3.中庭花園,是由中間22戶自己的地所切出來形成一個中庭花園!
4.我家處在所謂的店面,出入不需經過警衛室的透天厝
以上就這樣~~~我們家搬來這裡很久,超過20年,起初也都有乖乖繳納管理費,後來我媽發現我們根本出入不會經過警衛室,衛室 因為有一,距離 所以我們都從所謂的車庫,出去就是大馬路,而且也會有垃圾車經過,經由這些原因,所以我媽就開始不交管理費了,當然每次只要換主委,我家就被告一次,叫我們交管理費,我媽堅持使用者付費原則堅持不繳,但一兩次法院判決下來(但法院也沒來勘查過),我們都輸,我只是很奇怪的是,上面的簡述,我們只有一個公共設施~~警衛室,但卻要我們一個月交1200,我們也從不經過那裡,也不方便!心裡很幹,但我有去爬文,依照大樓管理條例,我們是要繳錢的,只是他們都有所謂的公共設施,我們卻只有一個警衛室,連中庭花園也不是公共設施,請問各位大大,真的只有乖乖的繳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