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其實應該這樣說:「香港警察在政治立場上"不能"保持中立」;
因為就職時已立誓效忠香港政府....要接受及支持政府的決策.!
祇有"法庭' 才要保持"政治中立"!!!!
警方没有執行任務的政治自主權.~~!
若果警方執行自己單方面的政治自主權.....係"兵变"!或武力推反~~!
根據《警察通例》第6章:「警務人員只是"應該避免"參與任何足以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
反而,下班後警察方有對社會事件看法的權利!
警務人員只是"應該避免"參與任何...""足以影響其公正 (執行職務 ) ""....的活動」
"執行職務".......即按政府立法後....利用政府所賦予的武力..维護和執行法律的规定和立埸!...以保持社會及政府的穏定......其中"並不加入"自已警方的看法!....祇有執行! 香港警察係執法機關......不能有政治立埸.....(保持中立)也是政治立埸...警隊没有這個權利! 就如士兵...本身並無對與錯的行使權.....祇有服從與執行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