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教我該準備什麼證據才能舉發
1.他請會記開2張公司支票要付給他購買的房子他說到時支票會歸還作廢
敢請問此動作是否已經違法
2.我們公司投資另一間工廠所購買價格為1200多萬但他所對外公佈價格為3000萬
後來告知因還有週轉金需求提升金額以便週轉,說好我公司是佔有62%其餘3位股東各佔共38%
後來他只讓公司申報1200多萬42%其餘股東各佔38%=3*390=1170萬=約2400萬
但缺口有600萬約20%他掛他自己名子但卻未出錢大家的錢不是轉進工廠而是轉到他個人戶
這樣一來就神不知鬼不覺了
3.請問我該準備什麼資料其他股都均被矇在谷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