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農地被徵收,遺產要如何分配與節稅

2015-01-24 7:12 am
10年前祖父過世留下農地給父親,父親登記在弟弟名下,現在父親過世,母親要將土地均分給其他子女(父親生前也同意),但是農地在父親過世前被區段徵收不能動,目前抵價地未下來,請問要怎樣將土地轉移給其他子女可以最節稅與合法?如果弟弟不肯可以嗎?母親還在可以要求弟弟立下怎樣的契約嗎?抵價地尚未下來還算農地嗎?如果是農地是否可以歸回父親遺產重新分配?如果不分還是維持原登記以後弟弟娶老婆,算一發生意外,那我們能拿回祖產嗎(會留弟弟那份給他太太)?
懇請回答,謝謝!!

回答 (4)

2015-01-27 5:56 am
✔ 最佳答案
設想一下,如果把土地所有權的持有狀況還原,還原成祖父的遺產,然後所有繼承人都有份,那麼未來取得抵價地之後,就可以改登記成所有繼承人依應繼分共有的狀況,或是把抵價地賣掉,將賣得價金依應繼分平均分給所有繼承人。這樣一來,你所發問的一系列問題或許就可以迎刃而解。所以,目前去徵得所有繼承人的同意,請律師或是代書寫個協議書,把權利義務關係確定下來,應該是較好、較省事的處理方法。
2015-02-12 8:29 am
看看 他的解 答
TS777.CC
2015-01-25 7:04 pm
1 最好有父親同意均分的證明找出.
2 繼承請求權10年,2年知悉期,期限過請求權消滅.
3 你兄弟姐妹有幾人? 第1順位若有3位,均分1/3.
4 若不肯有特留分規定,第1順位的繼承人有應繼分的1/2,原來繼承分的再1/2,
2015-01-24 2:59 pm
希望你們不要碰到見錢眼開不顧道義的人。但它是卻是很常見。
不動產以登記為準,你們要找出當時父親將共有或獨有農地先暫時登記在弟弟名下的證據,否則事過境遷,他如果否認(或已被後代洗腦),法律可能幫不上忙或有得忙了。

收錄日期: 2021-04-15 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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