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寫離職信一問

2015-01-21 10:22 pm
我1月尾會第信辭職,諗住做到2015年2月28號。咁我的辭職生效日期(開始唔洗返工個日)應該寫3月1(星期日)號定3月2(星期一)號?

回答 (2)

2015-01-22 6:00 am
✔ 最佳答案

好多人會在二月份辭職轉新工, 貪做28日.
通常離職是要求給予對方一個月通知, 一個月就是一個月份
不是30天或31天

但如果你在遞交辭職信後告假一天, 資方可能要你延長做多一天.
玩你就玩你, 做多一天, 不可扣薪代通知. 等你三月一號返唔到新工.

亦有老闆一收到你封信會即刻俾你走, 互相對消, 唔想見到你.
等你二月份冇收入. 橫豎你都無心在公司工作.
2015-01-22 3:42 am
你幾時最後一日就照抄,你做到二月廿八就寫廿八,如果廿八係假期咁即係唔使返。


收錄日期: 2021-04-26 13:26:4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121000051KK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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