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女生因為爸爸生前囑託要簽放棄繼承
但是沒有遺囑
爸爸去世後,簽訂遺產分割協議書時候我們女生也照辦
唯一的哥哥繼承全部遺產
但是我們的條件是以後祖先的墓必須由他來祭拜(有簽訂家族協議書,而且裡面也有提到我們女生是因為長輩囑託所以才簽放棄)
4年後如果繼承全部財產的哥哥沒有照我們家裡交代的事情去負責
請問我們女生可以去撤回放棄繼承,拿我們的特留分嗎?
或是有比較好的救濟方式可以提供?
收錄日期: 2021-04-15 18: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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