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一學生,我間中學在寒冷天氣警告下女生可以穿著體育服,
今日没有寒冷天氣警告,我郤穿著了體育服,加上又沒有體育堂
同時我欠英文功課,一共兩宗罪
除左我之外,穿著了體育服的同學有一位,欠英文功課的同學有二位
全部下星期五放學後要在教員室門口罰企50分鐘
至於我兩宗罪,老師就要我下星期五放學後在教員室裏面罰企抆耳仔50分鐘
我向老師求情,老師比多兩個選擇我,共三個選擇,分別是,
1簽張warning扣操行分2分
2放學後在教員室門口罰企80分鐘
3放學後在教員室裏面罰企抆耳仔50分鐘
明天至下星期四考試,加上我考慮了一陣,老師見我決定唔到,所以下星期五先罰
你覺得選擇邊樣較好?你地被老師罰企的原因多數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