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樓主您好:
關於您的情形,因為您為擔保人(即負債務之連帶責任),故若貸款不還要被追繳時,借款人及擔保人是都要負清償責任的。借款人跟銀行所簽的借款契約基本上都是無法更改的,因此是無法將您擔保人上的名字刪除。
建議您可以藉由以下方式解決:
1.轉貸至別的銀行(仍需原借款人出面),將借款人單純化(變成只有一個名字),但不還房貸房子還是會被法拍。
2.跟您前妻簽訂協議書,將該筆債務的責任釐清,假使債務歸您前妻,若日後不還款遭法拍或是由您清償了貸款,則您有權利跟他請求還款的協議書。
基本上銀行是不會理你們之間的協議,只會按照契約上所載之內容跟借款人或擔保人進行催討,但是您如果可以簽署協議書還是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希望以上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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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青揚地政士事務所 張代書 0912-024-302 07-3929216 高雄市三民區大豐二路407之1號1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