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情:我在是一家遊戲公司工作的美術員工,之前公司代理了一個遊戲,所以上級提供新遊戲名字發指示下來要求製作一個遊戲logo以登記註冊,logo設計完全是原創沒問題的,之後遊戲在推廣一斷時間,登記的logo被商標署拒絕登記,原因是原來很久前有另一家公司已註冊了同名字的商標,那公司並對我公司提告,和解費因很大,我公司決定不和解打官司,
法律
我想問的是我當時製作logo時,對於這名字已被註冊有問題的是完全不知情的,因為正常情況公司代理的遊戲也是完全沒問題的,現在公司被告,我作為創意部美術會有需要負上刑責嗎?還有,想請問一下,公司被告,通常是告公司,公司負責決策人,會連下面的員工也一起告嗎?
現在問題是上級沒有在事前把名字授權問題完全確認便下指令,我當美術的是完全無法知情名字原來存在問題,因公司是有合法代理權,而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製作了含有問題名字的logo,因為很擔心,請幫忙解答,無比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