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歆、王朗俱乘船避難,有一人欲依附,歆輒難之。朗曰:「幸尚寬,何為不可?」后賊追至,王欲舍所攜人。歆曰:「本所以疑,正為此耳。既已納其自托,宁可以急相棄邪?」遂攜拯如初。世以此定華、王之优劣。
范宣年八歲,后園挑菜,誤傷指,大啼。人問:「痛邪?」答曰:「非為痛,身体發膚,不敢毀傷,是以啼耳。」宣洁行廉約,韓豫章遺絹百匹,不受;減五十匹,复不受。如是減半,遂至一匹,既終不受。韓后与范同載,就車中裂二丈与范,云:「人宁可使婦無□(衣軍)邪?」范笑而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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