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公屋租戶是否可再申請公屋?

2015-01-12 12:52 am
根據房署網站的申請 資格驗算 網頁(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flat-application/application-guide/eligibility-checker/index.html), 現有公屋租戶似乎是 可以 再入表申請另一間公屋的, 而且如果跟一名60歲以上的長輩一起申請, 還可參加天倫樂配屋計劃。事實是否這樣呢?

我自己因為嚴重的家庭不和, 我想和我的60歲以上的母親一起搬開住, 留下其他成員在現有公屋單位繼續住。

不過, 我有個朋友說現有租戶不可以再入表申請公屋。她是公屋租戶, 結婚後想和非公屋租戶的丈夫一起申請公屋, 但房署要她先除名再申請, 好似話現有公屋租戶不可以申請公屋……

其實是怎樣的呢? 請求大家給意見, 謝謝各位!

回答 (3)

2015-01-12 4:48 am
✔ 最佳答案
要看你的60歲以上的母親是否戶主, 如果她是戶主, 那申請另一間公屋的機會很渺茫. 要不是戶主, 你可以以現居的身份申請(可以不用除名), 但要扣30分左右(請自行查證, 因為房署可能已更改). 現時的房署職員只會作初步的查詢, 他們不能就你們家的實際情況作出更貼身的意見, 你要(強烈)要求預約屋村主任/ 村長來解答你的疑問.
2015-01-12 3:19 am

現有公屋租戶(指家庭成員),直接申請公屋会倒扣分,不是不可入表,会再等多十年八載而已
2015-01-12 1:19 am
你先除名,然後申請,嘅然不和,早走早著。


收錄日期: 2021-04-15 17:58:0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111000051KK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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