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住在快40年的老舊公寓,搬進來已四年多,從102年底開始,樓下開始指控我們半夜聲音很大,他還會紀錄幾點幾分聲音多長多大聲,起先我們以為是小孩子的聲音吵到他(其實當時小孩也才1歲半剛會走),但他們每次抱怨都是我們經常「半夜以重物敲擊地板及重跺樓地板」,對於這一項指控真的是莫名其妙!
我們是小夫妻每天一到五都白天上班,當時小孩子白天在保母那邊,晚上接回家大概7點,頂多10點多就會全家一起去睡覺,小孩半夜從不會起床玩,我們夫妻白天上班已經很累,晚上照顧小孩,怎麼可能在半夜一直去敲地板!對方紀錄的時間也都很怪,什麼12點多、2點多、凌晨4點多…
其實我們一直再猜是否他是對孩子不滿?但他們每次都強調「半夜以重物敲擊地板及重跺樓地板」,好幾次請里長協調,甚至後來進調解委員會都是這樣說法!
因為樓下是年約60多歲沒有生孩子的老夫妻,我們起先想說他們年紀大難以溝通,所以仍釋出很多善意!買了2公分厚的軟墊家裡全部鋪滿(除廁所),起先沒鋪儲藏室,後來他們還懷疑我們半夜去儲藏室撞地板!那我們就也鋪了!後來好幾次深夜來按門鈴,有時我在跟小孩洗澡、有時小孩已經睡了…我們都有讓他們立刻進來家中看環境,他們還是不相信!後來對方找我們進調解委員會,在那陣子我們為了清白,還往自己房間錄影,就是錄平常睡覺,我覺得犧牲真的很大,但只要能證明清白都暫時忍受。調解委員會中他們提了幾月幾日幾時幾分我們又吵,我們馬上放出開時段影片,上面都有時間紀錄,證實全部在睡覺。還有一次晚上12點多樓下打手機給我老公,意指我們又在吵!結果當天我們人根本不在家,而是在另一個遙遠的城市!…以上這麼多,真要去查辦,都是有證據的!
樓下反正不管任何理由跟說法,因為他「只執著在他深夜就是聽到撞地板的聲音!」只要他一天有聽到,都說是我們做的!但我們在調解委員會上已經說過,我們猜是水管造成的,半夜都聽到聲音也可能是其他棟在洗澡用到水管,水鎚效應之類的問題可能天冷越明顯…。因為後來調解委員會開了很多次,後來逐漸進入夏天,對方很滿意半夜聲音不見了,說是我們有改善。但我們很明白說,冬天一定會再有!因為屋子構造就是如此!…果不其然,今年他們冬天又開始騷擾了!更誇張的是我們在上禮拜收到他們委託律師寫的信函,內容就是指稱我們半夜製造噪音,還有「半夜以重物敲擊地板及重跺樓地板」,還說如果再聽到就要再來按門鈴!
對於樓下的行為真的不勝其擾,超級煩!又考量樓下夫妻都60多歲不想口出惡言或做什麼動作,就是盡量配合也減低在家音量,但他們講的「半夜以重物敲擊地板及重跺樓地板」真的不知道是要怎樣啦!睡覺都來不及,還一夜多次幾床撞地板?!這次收到律師信函真的很生氣,內容不是提告只是警告,我想他們也沒證據提告!因為根本我們半夜什麼也沒做!覺得不能再這麼讓下去!因為對方行為越來越誇張!
請問面對此事,積極點我可以如何先處理?我想到是寫存證信函,以及去警局備案以免發生人身安全。其他的請大家給我意見好嗎?如信函及備案重點?謝謝大家!